【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前朝的帳不買單?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將前政府卸任前所推的一百一十五個法案全數撤回,包括《長照保險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同意撤回。
行政院指出,五二○前由前朝政府送請立法院尚未完成審議的法案,計有一百六十一案,其中已交付委員會而尚未審查的法案計有一百三十五案,包括組織改造相關組織法四十四案,配合已制定新機關組織法而廢止的組織法十八案,其他組織及作用法七十三案。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轉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因外界及立法院提出意見,既然政府已改組,應把過去的法案再重新檢視一遍,因而有此提案,請各部會重新檢視法案內容的妥適性後,再研提草案報行政院。
行政院表示,已付委而尚未審查的法案,其中配合已制定新機關組織法而廢止的組織法《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等十八案及《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計二十案不予撤回,其餘法案函請立法院同意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