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方儒
台灣的「文化產業」會到了今天這個慘狀,完全是毀在我們自己手上。
不信?
一是政府的不專業:二○一二年,台灣正式有了「文化部」,這個部門每年都有大筆的預算給民間發展「娛樂文化」(所以,我們不是沒有錢),但最後這些預算卻投入許多非常「腦殘」的項目中。我曾經參與文化部預算投標的審核過程,這些委會提的問題,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完全不了解現在的市場。
有時,我真想把他們全集合起來上上課,讓這些「不看節目的學者」知道全球在流行什麼?台灣的文化部長,除了每年的三金(金馬、金曲、金鐘)會坐到第一排傻笑,我真的看不到他還有什麼功能?
二是電視台主管的腐敗:這十多年來,我可以很肯定的說,真正想替電視台做一番大事業的人,一定很快就出局了。因為台灣的主流電視台,早已不再是為「製作節目」而存在,他們早已成為不同「政治立場」的代言人,為他們需要服務的政黨、財團而服務。
也因此,如何討好上面的老闆?如何用最少的錢去獲得最大的利潤?如何利用媒體話語權去主導民粹?如何不得罪「特定人士」去壟斷黃金時段?這才是電視台主管目前的「生存之道」。
所以說,秉持良心花大錢製作良好「節目內容」這些事情,根本不在他們的考量範圍,因為他們還想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