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市售洋薏仁、小薏仁、珍珠薏仁不能再混充成薏仁了!衛福部食藥署繼續啟動正名計畫,明年起,以「大麥(小薏仁)」或「大麥(珍珠薏仁)」混充為薏仁的食品,內容物應如實標示為大麥;太白粉也應如實標示內容物為樹薯粉或馬鈴薯粉等,不能再寫太白粉,否則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食藥署副組長許朝凱昨日受訪指出,據食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本次函釋的「大麥」與「太白粉」,都是消費大眾耳熟能詳、約定俗成的食品名稱。
如大麥常被誤作「薏仁」,因此要求大麥外包裝,應依照實際所含原料標示如「大麥(洋薏仁)」、「大麥(小薏仁)」或「大麥(珍珠薏仁)」,且內容物應如實標示為「大麥」;倘以大麥為原料之一者,內容物應如實標示為「大麥」。廠商製造之太白粉產品,也應於內容物如實標示其所使用之原料名稱,如「樹薯粉」或「馬鈴薯粉」。
食藥署署長姜郁美說,「食品標示」是食品生產者與消費者溝通的一種管道,生產者將食品品質及內容物「經由正確的標示方式」顯示在包裝外觀上,不僅代表對其產品的負責態度,也是「食品本質」的呈現方式。
她強調,衛福部近年來也針對食品詐欺或消費爭議,包括竄改或不實標示、以低廉原料取代較昂貴的原料等輿論關注議題,進行改革,如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法規,大幅強化標示規定,並提高違規罰鍰金額,加強稽查取締,期望能有效嚇阻違法之行為,讓食品業者向消費者履行「揭露正確資訊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