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我認為統一的制服,能避免同儕之間的比較心理,對家境清寒的學生不致形成壓力。
學生穿著制服,更容易識別身分,師長得以立即區別惡意入侵校園者,迅速保護學生。目前校園開放,很多學校連圍牆都沒有,學生又不穿制服,豈不是為歹徒大開方便之門?
我服務的工業職校,實習工作服的設計,有安全考量,符合規定才能在操作重機具時避免意外發生,若學生不聽規勸,執意要穿著喜歡的衣服,造成危險,後果由何人承擔?
服儀規定對「服裝品味」與「民主自由」不利,但自由的代價比生命更高?美感要比無歧視的校園友善更重要?
或許教育部訂定討好年輕人口味的政令前,先想好更深遠的背後責任與意義。
鍾邦友(高雄市/高職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