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政府公部門,毀損公物,一句「政治事件」撤銷其罪,歷代執持化育善良的民風、發揚優良傳統文化蕩然無存。
父母、師長從小教導我們「走正路」、「行正道」,「護倫理」。政府施政容或有不周延處,監督進諫人人有責,但再怎樣,激烈抗爭不應是必然選項,一個成熟民主國家的國民,總該法治擺先,乃為民主真諦。用類似粗野手段,他如何延續、教導下一代?
這是人之所以成為成熟人,宜超脫政黨意識型態束縛,不是藍綠橘或其他任何政治圖騰的信仰問題。
現任行政首長可以將前朝提告,還在審理的事件推翻,爾後,大家對執政者有爭議,都可以「政治事件」為由,強制公僕就範,再期待下一執政朝代的「從輕發落」,這樣的循環並不好。
年輕人遊走在認知衝突中,不知何處是彼岸!請問以後:父母如何教子女?老師如何教學生?
謝藝雄(彰化縣/退休國中輔導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