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從佛教觀點談「器官移植」與「器官捐贈」(十二)

文/慧開法師 |201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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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長)

對疼痛的感受與反應

再談一下眾生對疼痛的感受與反應,醫學上將肉體疼痛的程度分為十個等級,按照這樣的分法,那麼孕婦臨盆——特別是初產婦的分娩,疼痛程度可達到八到九級,甚至有的產婦可達到十級疼痛。由此可知,孕婦分娩真的是「十分痛苦」的一件事,而且順產的情況會比剖腹產疼痛,因為胎兒要從產道裡出來。

根據一些孕婦生產的親身經驗,臨盆時陣痛密集的感受真有如落入地獄一般的痛苦,「痛不欲生」或許可以貼切形容當時的身心狀態。但是,「生完一聽見baby洪亮的嚎哭聲,所有疼痛都拋到九霄雲外了」,這也是絕大多數產婦在迎接新生命時的喜悅心聲。由此可知,極端的疼痛還是可以超越克服的,就像是孕婦意識到她所承受的疼痛,是迎接新生命的前奏,而在新生命降臨時,不但一切疼痛都化解了,而且充滿了歡喜。

同理,菩薩道的行者,為了能救人一命而捐贈器官,就不在乎是否會有痛覺,即使有也可以超越克服,當意識到受贈者的生命因他而得以延續,心中必定充滿喜悅。

異體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目前治療器官功能末期衰竭的主要手段,然而遺體捐獻以及腦死病患的器官遠遠滿足不了眾多病患的需求。於是人們將目光投射到了異種個體移植和缺陷嬰兒身上。在中國大陸,已經開始將豬的角膜移植到人的眼中,美國的著名女企業家Martine Rothblatt希望能從基因上改變豬的基因組,讓人體不會對豬的器官產生排異反應,以便可以無限量地為人類提供可移植器官。英國的醫生則瞄上有缺陷的嬰兒,英國媒體披露,為因應其國內器官捐獻來源不足的現狀,英國國民保健制度(NHS)建議,在懷孕早期便檢查出胎兒有生理缺陷的孕婦,可以讓她們繼續妊娠,俟胎兒出生後,再將其器官用於移植。

這些訊息在讓人們驚歎科技發展的迅速之時,也會讓人心生種種憂慮:這些器官的確可以救人的生命,但是要付出何種人性的代價?這種醫學科技的發展是不是已經違背了生命的規律?甚至於扭曲了生命的價值?

我個人的立場是反對「異體器官移植」的做法,以豬體器官為例,人類並未徵詢、更未獲得豬隻的同意,就擅自摘取牠們的器官,形同恣意掠奪,是非常不人道的行徑。至於「讓懷有生理缺陷胎兒的孕婦繼續妊娠,等胎兒出生後,再將其器官用於移植」這樣的想法,更是匪夷所思,居然想利用無辜的孕婦與先天不幸有生理缺陷的胎兒,致使他們淪為提供移植器官的工具,以滿足其他人延續生命的需求,可說是非常不道德的。

結語

器官捐贈與移植所面臨最核心的課題與挑戰,其實不在於有意願捐贈者的本身,而是在於多數社會大眾的生死觀點,以及傳統觀念對於遺體處理的成見,特別是多數佛教徒對於「八小時勿動遺體」的誤解與執著。因此,最後還是要回歸到社會觀念的轉變,唯有透過生死教育的普及與深入,才能化解大眾對器官捐贈的疑懼。就器官捐贈者個人而言,捐贈的行為本身已經不只是布施與行善的抉擇,而是一種生命永續的價值展現與意義實踐。

就我所知,有不少醫護人員不願意簽署器官捐贈,是因為牽涉到器官摘取後的善後問題,例如曾有病患捐贈眼角膜時,醫師只顧摘取眼角膜,而沒有做任何善後的處理,當家屬看到親人遺體的眼框是空空洞洞的,心裡的感受非常沮喪。善後如果做得妥當,會讓捐贈者的家屬感受到尊重和光榮。

十年來,我提倡「生命的永續經營」,也就是生命永續的規畫。佛教講「無相布施」,我們不只是在有生之年時可以做布施,即使一期生命到了盡頭,如果還有機緣,能將有用的器官布施出去救人一命,遺愛人間,何樂而不為?當然還希望醫療界要非常重視器官摘取之後,對於捐贈者遺體的善後處理,甚至於醫院裡的社工單位或相關部門,能關懷及協助捐贈者的後續往生追思儀式,一方面能彰顯捐贈者的生命意義,同時也能撫慰捐贈者家屬的哀傷情緒。(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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