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慧開法師 (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長)
器官捐贈實例舉隅—器捐遺愛人間,愛子頭七託夢安母心(續)
自古道:「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詹爸爸和詹媽媽替車禍腦死的愛子詹禮隆捐出了心臟、肝臟、腎臟和胰臟等四個重要器官,救助了四個病患的生命,這比建造了四座七層佛塔的功德還大。所以詹小弟特地來託夢給詹媽媽,感謝爸媽將他的器官捐出救人,他現在到了天堂,一切安好,請媽媽放心。如果當初詹爸爸和詹媽媽吝惜愛子的身體器官,或者囿於「八小時不得觸動遺體」的說法,而不願將愛子的器官捐出,詹小弟就錯失了布施救人的善緣契機,也很可能上不了天堂。
談完了詹禮隆捐贈器官救人的真實案例,我們再回到「人死後遺體會不會有痛覺」這個問題上面,身體有痛覺,表示肉體的觸覺以及大腦的意識功能仍然在運作,這就和我們對於死亡的認知與衝突。且不說死亡之後,身體的觸覺與大腦的意識功能均已停擺,就算是活生生的人,當身體的某一部分因為血液不通,導致麻痺而沒有感覺,對痛覺的刺激,也會暫時停止反應。
所以我對「人死後遺體會有痛覺」的說法,高度存疑,退一步說,即使是有,絕非客觀的事實或道理,而是有情個體的我執在作祟。且不說死了以後,就是在生之時,道理也是一樣,好比,有些人散盡家財布施都毫無吝惜,連眉頭都不皺一下,而有些人你請他拔一豪以利天下,就像是要他的命似的。
經過判定腦死後的器官捐贈者,是否有知覺?
至於經過判定腦死後的器官捐贈者,是否有知覺或痛覺?這是很多人都關心的問題,特別是想要做器官捐贈的佛教徒,一方面很想布施救人,另一方面又非常害怕會因為疼痛而失去正念,甚至起瞋恨心。
器官捐贈需要經過「腦死判定」,我不是醫師,有關腦死判定的相關問題,在此引述成大醫院張勝勛醫師的說法。腦死判定包括五個反射與一個自行呼吸測試,這五個反射測試中,有一項是痛覺反應,亦即對痛的刺激有無感覺,這個反射判定一定是要「沒有」,才能通過腦死判定。反射作用不是自主的,是對身體刺激的直接反應,會反射的意思是說,我們無法用自己的意識或意志去控制的,就叫做反射。痛覺測試是向全身整個痛覺神經分佈的區域作刺激,如果有抽動一下,就無法通過腦死判定。因此,要通過腦判的話,基本上是沒有痛覺的。
此外,瞳孔測試則是用光線去刺激瞳孔,看有沒有反應,即使一個人被全身麻醉了,用光去照他的瞳孔時,如果腦幹還有功能的話,瞳孔對光的反射還是會存在。所以,基本上腦死判定是非常嚴謹的,因為這些反射都無法用意志去控制,也無法用藥物去控制,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這些反射都要確定,是經過專門的測試人員做完測試之後,確定沒有任何反應,而且要做兩次,這兩次中間必須間隔四個小時。在這整個過程中,如果有一次腦死判定沒有過,基本上就是沒有通過,醫師就不會做後續器官摘取移植的動作。
因此,腦死判定若有通過的話,醫學上就會判定這生命是無法挽回的,就等於是提前宣布死亡,腦死即是死亡。在腦死判定還沒有在醫療上形成共識之前,我們是用近距離觀察,看有無呼吸,看心臟是否停止,所以一般死亡的判定,就是沒有呼吸了,心跳停止了,才判定這個人死亡了。目前腦死判定則是提早一點,如果腦死判定通過之後,認為這個人救不回來了。判定腦死之後,當下的心跳、血壓大都是用藥物在控制,但是也沒有辦法撐很久,因為藥物會愈用愈沒效,醫師只是提早判定。在醫學及法律上,腦死了就代表這個人已經死亡了。
總而言之,我認為不論是死亡或腦死,身體的觸覺與大腦的意識功能均已停止運作,基本上不應有痛覺,如果有的話,那是有情個體的我執在作祟。如果擔心的話,可以用《金剛經》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來對治。(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