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今年向工商業開徵水汙費,一○六年起要向畜牧業徵收,飼養二萬頭豬約須年繳二百萬元,讓牛、豬農民苦不堪言。環保署宣布將放寬法規,允許畜牧廢水回灌農地,不但能大幅減少水汙費,也能滋養土地、減少用化肥,降低河川汙染。
我國畜牧廢水大多經過處理後排放河川,即使自家有種田、或要排到鄰田灌溉,卻礙於法規,除了要農委會個案核准,還須向地方環保局申請變更水汙染防治措施,還要花費一、二萬元,請技師重新評估,並通過多次現場稽查,往往申請要耗時二年,還有農民最怕環保局刁難,雖然豬糞尿有很大的用途及收益,但農民大多直接排放。
環保署十月將修法擬訂畜牧糞尿以厭氧發酵後供農地肥分專章,過程中生成沼氣、沼渣和沼液可成為生質能源、申請碳權抵換,讓畜牧業者增加獲益,與農民和企業共創多贏。
目前全台養豬場近八千場,約有五百五十萬頭豬,八成六養在彰化以南縣市。環保署水質保護處指出,現行法規要求,畜牧糞尿須以三段式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固液分離,厭氧發酵和好氧處理,過程中需耗電處理,最後才可放流排放。
「以前規範畜牧廢水應符放流水標準,事實上畜牧糞尿排放水體其實是錯置資源的作法」,水保處長葉俊宏表示,若將畜牧糞尿由放流水管制轉化為農地肥分,不僅資源利用,更是多贏策略。
環保署表示,今年將先補助養豬大縣雲林縣約四百五十萬經費,推廣上述創新作法,明年將補助各縣市環保局進行相關計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