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參與反課綱的高中生衝入教育部部長辦公室,教育部對學生脫序行為提告。對此,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與十三個執政縣市首長,發出聯合聲明,除要求教育部撤回爭議課綱外,還要求教育部不得向學生提告。
對於這項不得提告的聲明,我覺得很不合理,就像有人入侵他人住所,竟然有第三者出面阻止屋主提告。
學生是在學習生活的人,高中生已經不再是小孩子了,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法律責任,不能藉口「反黑箱課綱」,就做出違反法律的情事來。
我認為學生挨告,對當事者來說,也是另一種學習,學習承擔責任,學習承擔後果;民進黨倘真心要保護學生的話,應該是事前提醒可能的後果,事後協助釐清法律責任。
難道我們忍心看到社會不斷向下沉淪,為達成目的,可以不問手段是否合法嗎?特別是這些高中生,是我們國家社會未來的骨幹,他們要從社會運動中學習用和平、理性,且不違法的行為,爭取民眾認同,並達成目的。
太陽花學運與高中生反課綱行動,前者打著反「黑箱服貿」的旗幟,後者則是要反「黑箱課綱」,我要問的是:黑不黑箱的標準由誰認定?再退一步想,就算是要反黑箱,就可以任意率眾入侵公署、占領機關嗎?
如果學生可以,其他民眾可以嗎?如果反服貿、反課綱可以,那天有人認為縣市政府、鄉鎮公所或學校的決策過程有「黑箱」的嫌疑,請問可以糾眾入侵縣市政府、鄉鎮公所或學校嗎?
民進黨人士與學生都說,是教育部錯誤在先,如果這個邏輯可以接受的話,那警察未來處理「侵門踏戶」的社會事件時,還不能立即逮捕入侵者,應該先把雙方爭議的來龍去脈釐清楚後才可動手,萬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警方如何處理是好呢?
昨天跟朋友談到這起事件時,朋友提到印度甘地的「不合作運動」,面對英國殖民政府的不合理政策,這位印度聖雄捨棄暴力對抗,採取和平、理性、不放棄、不示弱的抗爭行動,看著參與行動者前仆後繼被英國人打得頭破血流,受傷者立即被抬至旁邊止血敷藥,此情此景讓人為之動容不捨,最後連施暴者都不忍心動粗。
在今日文明的台灣社會,用不理性、不講理、違法的手段進行抗爭,我認為不值得鼓勵,也不可漠視,特別是學生,今日可以用違法的方式反課綱,誰知道明天他們會用什麼樣的違法行動,反對不符合他們心中期望的事呢?
民主要以法治做基礎,如果少了法治素養,縱容學生用違法的手段去爭取他們認為不對的事,那後遺症將會沒完沒了。
在民主法治的國度裡,人人都要守法,學生更應該從小培養法治素養,不能不管法律規定,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就算違法也在所不惜,果真如此的話,我們的法治精神將蕩然無存,就算爭取到撤回課綱的話,我們也要付出比他們口中的黑箱課綱更加慘痛的代價:那就是台灣法治的大崩解!
吳悅(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