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生 老後的家

文/上野千鶴子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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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上野千鶴子

不用再為家人和工作而煩惱,只為自己好好享受人生的基本條件,就是「有一處專屬自己的住所」。

我一直覺得有件事很不可思議。

不管是住院病患,還是住進照護機構的年長者,總會表示「想回到自己的家」。將病患和健康的高齡者集中在一處,並不是為了當事人著想,而是為了方便看顧與照護。若是醫療機構,因為是以治療為目的,病人還可以忍受一段時日,期待身體康復後回家。然而,對許多老人而言,一旦住進照護機構,便再也沒有離開的機會。

為何「想回家」的高齡者,如此簡單又殷切的期盼卻無法實現呢?不管家裡再怎麼髒亂、再怎麼不方便,比起醫院或照護機構,任何人都會覺得住在自己的家裡最舒服。若需要照護,申請二十四小時的居家照護服務即可,沒必要特地請個傭人或看護緊跟在身邊。其實,多數年長者只需要白天三次、晚上一次的居家巡迴照護就行了。

那為何還有許多年長者有家歸不得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家裡還有其他家人,不希望年長者返家居住。當初決定送他們入住照護機構的,是家人,不希望他們返家同住的,其實也是家人。

話雖如此,也不能一味責備家人的作法,因為一旦同住就得負起照顧之責,大多數的人可能為了自己的健康和生活品質,只好含淚做此選擇。

既然如此,是不是該考慮一個人生活?

如果,「想回家」的「家」是指「獨自生活的家」,也許就能解決年長者想返家居住的問題。

如果地區居家照護的支援制度夠完善,就算是需要照護的人也能一個人生活。

年長者「想回家」的願望,應該是「想回到一處專屬自己的地方」吧?我從過去就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日語的「家」字,很容易被誤解,正因為「想回家」的希望,被誤解成「想和家人同住」,所以事情才會變得複雜。

有些獨自生活的人就算住進照護機構,也會「想回家」。這時的「家」純粹是指建築物,而不是人際關係所構築的「家」。

如果家裡沒有其他家人同住,當然就能大大方方地返家居住;若是與家人同住,被迫搬離的往往是年屆高齡的長者。

面對這種情況時,不妨換個角度思考。

當年長者「想回家」的願望,和「不想和家人同住」的想法產生衝突時,與其讓年長者「有家歸不得」,還不如「其他家人搬離住家」比較好。

畢竟年輕人的環境適應力比較強,把老房子讓給年長者,自己則在老家附近租房子,偶爾回家看一看。不喜歡與長輩同住的人,剛好可以藉此保持距離,而不傷和氣,當個「兼職家人」或是「假日家人」也挺不錯。

之所以做不到這一點,我想多半是由於家人的罪惡感和面子問題吧。雖說用心便能解決問題,但這種事情處理起來,還真是棘手。

唯有釐清「住在家裡」和「與家人同住」的意義之後,當年長者選擇「住在專屬的家中」時,才能更加理直氣壯。

(本文節錄時報出版《一個人的老後:獨身晚年是女人的第二人生,請大方快樂地享用》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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