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希諴
「罹患失智症的劉老先生,口水會滴下來,多日無法進食,疑似中風而來急診。」總醫師跟我說。
「劉老先生有說哪裡不舒服嗎?」
「他以前就沒辦法說話,也聽不懂別人說什麼。」
「可能暫時需要放置鼻胃管,透過管灌餵食。」
家屬同意後,值班醫師幫病人放置鼻胃管,嘗試多次卻放不進去,只好請腸胃科醫師,用內視鏡幫忙檢查。結果卻在內視鏡檢查時,發現劉老先生長了食道癌。外科醫師會診後,認為可以幫老先生開刀治療。
「有沒有其它的辦法呢?」劉老先生女兒劉小姐說。
「我爸爸已經八十五歲,因為罹患失智症多年,早已經沒辦法跟人言語溝通,最近更只能躺在床上,又無法進食,看在我們子女眼裡,真的是……」
「看老人家每天受苦,不知如何幫助?真的很無奈。」
後來跟劉老先生的家屬,開完家庭會議之後,劉老先生的家人,決定不讓劉老先生開刀切除食道癌,只接受安寧療護的緩和性醫療。
註:失智症病人在何時?是轉為接受安寧療護的緩和醫療的時機呢?目前健保規定,是在臨床失智症評分測試表CDR等於五分的時候(CDR等於五,指「沒有反應或毫無理解力。認不出人。需旁人餵食,可能需用鼻胃管。吞食困難。大小便完全失禁。長期躺在床上,不能坐也不能站,全身關節攣縮。」),只要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並且有發燒、疼痛、意識混亂等狀況時,都可以住院或接受安寧居家照護。
至於什麼時候,可以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呢?由於是預立意願書,愈早簽署越好。但有些大眾因為誤解,害怕簽了意願書,會被「放棄治療」。其實預立安寧療護意願,跟實施安寧療護醫療時機,是完全不一樣。以失智症病人來說,病人可以在平時身體健康的時候,只要滿二十歲以後,就可以先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雖然有簽了意願書,但都跟一般人一樣,接受一般醫療,沒必要接受安寧療護。直到失智症進展到CDR等於五分時,才是開始接受安寧療護時機。
失智症病人的家屬要注意,當病人進展到失智症末期時(CDR等於五分或CDR等於四分又罹患其它重大疾病,例如癌症或是嚴重中風時),一定要記得幫病人注意,不要再尋求無效醫療;而是幫助病人改善症狀的有效醫療就好。就像本案例的劉老先生,後來接受緩和醫療,不但減少受苦的時間,更促進有品質生命,而幫助他得到善終。
(作者為中山醫大附設醫院神經內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