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說喻--非理法權天

星雲大師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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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道璞

文/星雲大師

日本南北朝時代的武將楠木正成將軍壯烈犧牲後,旗幟上留有「非、理、法、權、天」五個字。這五個字是什麼意思呢?

非,就是不對的事情。所以,「非」不能勝過「理」,這是當然的。

理,不能勝過「法」。例如,在法官之前,即使你講說多少道理,但是他也可能說:「我知道你有很多的理由,不過你做的這件事情不合法。」所以,在法律之前,道理也不算道理了。

法,不能勝過「權」。例如,古代有權勢的人,他可以改變法令。就是今日,世界上也還有許多地方只講權力,沒有法制。

權,不能勝過「天」。天,就是最高的真理,也就是因果的道理。一個人權力再大,就算是逃脫得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在因果、天理之前,必定也要受報。

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綜觀這個世間上,有許多人絲毫不畏懼因果,什麼非法的壞事都敢做,到了最後鎯鐺下獄,才悔不當初。也有很多人玩弄法律,以為可以一手遮天,事實上,儘管他權力再大,就如人家說的:「暗路走太多也會遇到鬼。」總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

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愁不報,時辰未到」,因果報應總有來的時候。因此,每一個人要相信最高的「天」,真理是必然的,因果是必然的,大家要能學習菩薩畏懼「因」;畏懼「因」,也就不致有壞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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