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產業訓儲替代役」,簡稱企業役,專科以上役男能申請,學士學歷首年月薪約一萬九千五百元,預計明年下半年正式實施。
新聞報導後,不少人質疑:「比兩萬二政策更厲害的來了!」
企業替代役的起薪雖然是一萬九千五百元,但與服兵役薪資相較來得高,這與兩萬二完全不同,因此不會影響未來的企業給薪。畢竟一萬九千五百元是服兵役,不是真正企業給薪的標準。
令人不解的,這個企業役明明是好事,且全部是企業雇主支薪,不懂的人為何要扭曲費用全是政府、納稅人付出?
況且讓企業主提早找到優秀人才,替代役男也可以獲得比當兵更多薪資與經歷,有什麼不好?
政府推出好政策,不去支持只會一直反對,台灣怎麼進步?如何與全球競爭?
黃瑞麟(新北市/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