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拍照上傳臉書打卡,換取餐廳折扣優惠,已是店家與消費者常見默契,但卻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原因是,打卡、按讚的簡單心得,可能被認為是「網路薦證式廣告」,必須受規範。為此,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會舉行公聽會,希望行政部門能對「網路薦證式廣告」與一般分享文提出定義,別讓民眾誤觸法律。
根據公平會對薦證廣告的規範指出,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若有利益關係,卻沒在廣告充分揭露,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者,就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時尚美妝社群網站 「Fashion Guide」執行長張倫維認為,政府區分言論自由與廣告的做法太粗糙;他舉例說,若有民眾在臉書分享某店家的養生鍋吃了精神好,就可能被公平會與衛福部約談,並要求提出非廣告內容的舉證,非常擾民。他呼籲,薦證廣告的定義應再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