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勞動局今年三月針對新聞媒體業勞檢,昨天公布結果,三十四家電子、平面傳播媒體業「全數違法」,其中,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九點四「禁止申報加班以至於未給付加班費或補休」,百分之七十六點五「未設置上下班打卡出勤紀錄」、百分之七十點六「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小時」,高度違規情況嚴重。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表示,違規最多達八項的媒體業為蘋果日報、自由時報、工商財經、中天電視,違規項目次之達七項的為中央社、東森電視、壹電視。北市勞動局首創「陪檢制」,讓公民團體或個人,共同參與相關行業的勞動條件檢查,媒體勞檢是「陪檢制」上路後率先被勞檢的行業。依勞基法規定,違反每項可開罰二到三十萬元,針對曾違規同一項的「累犯」,第二次違規則是十六萬起跳,第三次就直接開罰最高三十萬元,七月將會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