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婦人與兒女分騎機車從谷關回家途中,心臟病突發昏倒路旁,因轄區和平分隊僅有一輛救護車正在出勤,消防局立即調派其他分隊協助,但趕抵時婦人已無生命跡象。當地居民痛批救護車太少。
救護車配置數量,應參酌轄區大小、人口多寡、事故發生率與消防人力資源的分配,以及平常出勤狀況而定。易言之,應秉持合理的比例原則,讓各地救護業務發揮最大效能。基於資源撙節及有效利用,偏遠山區配置救護車,是否違反比例原則,見仁見智。
個人認為,光靠公有救護車救護,難免出現緩不濟急的窘境,衛生主管機關有必要與地方政府合作,協調當地民宿、商店或熱心居民,組成綿密「急救網」,並訓練他們簡單的包紮及心肺復甦術的施作。
遇到緊急狀況,立即透過民眾協助,就近迅速救護,並通知救護車前來,如果能讓救護的寶貴時間「無縫接軌」,應可避免再發生類似救護不及的憾事。
紀大寶(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