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廣才
賣書與賣包子有什麼不同?
讀者書買回家後,如果看完,想再看第二遍,他會不會再買一本新的?當然不會,他把原來那本拿來重看,一看再看,看到翻爛了,也要永遠保存。
包子呢?吃了好吃,想再吃,能把吞下的吐出來重吃?別噁了!你非得再去買來吃,一買再買,包子店就發了!
所以「要多發明『一次性』使用的東西,這樣顧客就得回來買更多。」說這句話的人是軟木瓶塞的發明人威廉佩因特,他是講給他公司的銷售員金吉列聽的;吉列把老闆的話當作金科玉律,一直放在腦袋裡。那要發明什麼呢?什麼是人人天天需要,而能一次性使用的東西呢?
這個問題,吉列不時地思考。一八九五年的某天上午,吉列對著鏡子刮鬍子時,「賓果!」他的靈感突然冒出來,答案是「刮鬍刀片」!
舊的刮鬍刀為了不要刮傷臉,故意做得不太鋒利,所以,每次使用前都要再磨一磨,否則鬍子刮不乾淨。若能發明一種刀片,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完即丟,要用再換,那可就發財了,不是嗎?他愈想愈興奮,立刻跑到五金行,找來工具,做出第一把「吉列安全刮鬍刀」。
從「創意」到「生意」,還有一大段路要走;自己手工打造出原始模型不難,但要大量生產,可不容易。
吉列的挑戰是要把鋼片壓得很薄,而且不易斷裂。要把兩樣矛盾的元素加起來,可得先找到能力高強的冶金專家。另外,還要申請專利。
就這樣經過六年努力,終於在一九○一年十二月二日,開始販賣「吉列刮鬍刀」。從此如同「可口可樂」等於可樂,「吉列」等於刮鬍刀,成為不倒的巨人。
「吉列公司」之所以不倒,不只是因為他第一個發明一次性使用的安全刀片,還因為他在公司秉持創新精神,長期不斷地研發。並不是小小的創意成為大生意,而是許多小小的創意不斷地累積,才能成為大生意!
(作者為格林文化出版社發行人、本文摘自《今天:366天,每天打開一道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