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佛教的因果觀

文/慧倫法師整理 圖/人間社 |20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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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的因果觀 圖/人間社
慧倫法師 圖/人間社

文/慧倫法師整理 圖/人間社

因果是最公平的仲裁者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是民主國家人民一致的追求。然而法律真的能做到絕對的公平嗎?

法律不但有漏洞可鑽,而且有的人還專門游走法律邊緣,為非作歹,甚至法律有時也會受到人情所左右;世間惟有因果才是最公平的仲裁者,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業報如影隨形,任誰也不能逃脫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之外。

今日社會大眾因為缺少因果觀念,不明白因果,不怕因果,殊不知法律或許不會制裁,但因果絕對絲毫不爽!《涅槃經》中就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因此,一個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業報,不能不畏因果。

非、理、法、權、天

一個人如果做了違背道德的事,逃得了法律的審判,但逃不了良心的審判,逃不了因果的審判。日本楠正成死後,在衣服裡留了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此五字的意思就是:是「非」不能勝「理」、「理」不能勝「法」、「法」不能勝「權」,「權」不能勝「天」,「天」就是因果,因果是最後的勝利者。

維繫社會秩序的基本條件有禮俗、道德、法律,但是人間佛教的因果觀認為:最大的力量還是「因果」;法律的約束是有形的,道德禮俗的制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的觀念深藏在每個人的心裡,做出最嚴厲、正直的審判。

人間佛教對於因果有四點正確認知:

一、因果通於三世:

《大寶積經》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因果業報是有條不紊、毫釐不差的,通於三世,不能只看一時。

因果報應在時間上有現報、生報、後報等「三時報」之分,好人今生所以受苦報,是因為過去所種的惡因今已緣熟,須先受苦報;今生行善但善因薄弱,善緣未熟,待來生後世再受善報。惡人做惡,反得好報的道理亦然,只要因緣成熟,必定要受果報,這是無庸置疑的。

二、因果非宿命論:

宿命論認為,一切得失成敗,由命運之神掌握,努力是沒有用的。而佛教的因果觀念則認為:所有的果報,不管善惡,都是自己造作出來,都是受過去生所造善惡業影響的結果,並非由他人所操縱,更不是命中注定。因此,人間佛教的因果觀是肯定努力、上進,是樂觀進取的道理。

三、凡事各有因果:

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不僅僅是一門理論學問,日常生活中都各有其因果關係。信仰有信仰的因果,道德有道德的因果,健康有健康的因果,財富有財富的因果。吃素、拜佛,是信仰、道德上的因果,如果以信仰的因,妄求健康、財富上的果,如此錯亂因果,自然無法所求如願,這也是必然的因果。

四、果報自作自受:

《地藏經》云:「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善惡因果,決定有報」、「因果業報,自作自受」,因果報應是吾人善惡行為的測試依據。不是宗教教化的戒條,是人人心中的一把萬能尺,度量著自己一生的命運,也刻畫著人世間善惡的長短,更為自己量身打造一個未來的我。

因此我們應該正視因果法則,廣植善因,必能為此生、來世帶來福慧圓滿的生活。

建設因果觀念

經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因果就是自己的警察、導師,因果就是自己法律準則。所謂「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天就是因果,因果是非常公道的。

我們提倡人間佛教,應該大力建設因果的觀念,有了三世因果觀,可以讓我們捨惡行善,趨樂避苦,乃至今生受到苦果,也不致怨天尤人,而能心存還債觀念,甘心受苦,進而扭轉惡緣為善緣。

尤其從三世因果觀中,知道業道眾生,生生世世輪迴,互為眷屬。有了這層體認,必能激發「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心。如此,不但今生能得圓滿自在的人生,來世更能感生善趣。因此,能夠清楚的認識因果業報,必能把握業力而謀求自己的幸福。

摘自《人間佛教的藍圖.因果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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