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廣才
曾有二條小路在樹林中分手,
我選了一條人跡稀少的行走,
結果因此全然不同。
羅勃特從少年時代就愛上詩。他十一歲喪父,由祖父養育。祖父盼他讀法律,安排他進達思茅斯學院。但他不能忘情於詩,繼續寫,寫到連課業都丟下。而他祖父不斷告訴他,寫詩不能糊口。
一八九四年十一月八日,羅勃特寫的〈我的蝴蝶輓歌〉這首詩刊登於《紐約獨立報》,他得到十五元稿費。從此,他深信他能靠寫詩維持生計。祖父對他說:「羅勃特,我告訴你多少遍了,做詩人會餓死,你怎麼不聽?」
「爺爺,但是我寫詩得到稿費了!」
「傻孩子,才十五塊,能吃多久?」
「詩人不會只寫一首詩,我會寫出更多詩!」
「好吧!我給你一年的時間。如果你一年內寫不出名堂,那就別再寫詩了,你看怎麼樣?」
「好,但給我二十年吧!」
想做詩人的二十歲小伙子,就是羅勃特佛洛斯特。他在二十年後,才在英國出版了第一本詩集。他是美國現代最重要的詩人,一生得過四次普立茲獎。
佛洛斯特得到第一筆稿費,非常興奮。他出錢印了自己的詩集,只印二本。一本自己留念,一本送給他心儀的女同學愛莉諾。沒想到,愛莉諾不領情!
佛洛斯特一氣之下,燒了他要送給愛莉諾的那本詩集。他幾番風雨,依舊問斜陽。三年後,他還是與愛莉諾結婚,進入痛苦多於快樂的婚姻。這是他的選擇,不怨、不悔,不回到原點。
十五元的稿費啊!你看到從小小門縫透進來的光,要勇敢去開門,勇敢選擇你心中的路,去寫人生的詩。
〈未走之路〉
金色的樹林中有二條岔路
可惜我不能沿著二條路行走;
我久久的站在那分岔的地方,
極目眺望其中一條路的盡頭,
直到它轉彎,消失在樹林深處。
然後我毅然踏上了另一條路,
這條路也許更值得我嚮往,
因為它荒草叢生,人跡罕至;
不過說到其冷清與荒涼,
二條路幾乎是一模一樣。
那天早晨,二條路都鋪滿落葉,
落葉上都沒有被踩踏的痕跡。
唉,我把第一條路留給未來!
但我知道人世間阡陌縱橫,
我不知未來能否再回到那裡。
我將會一邊嘆息一邊敘說,
在某個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後;
曾有二條小路在樹林中分手,
我選了一條人跡稀少的行走,
結果因此全然不同。(作者為格林文化出版社發行人、本文摘自《今天:366天,每天打開一道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