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柯辦幕僚彭盛韶,被懷疑是教唆裝設監聽線材的共犯,他昨天由律師陪同主動向檢方報到,檢方訊後將他從證人改列被告,當庭逮捕上銬,依妨害秘密等罪命他三萬元交保,但他認為自己沒犯罪,拒絕交保。
據指出,彭盛韶(二十八歲)因前晚聲稱「我很累」,拒絕接受檢方偵訊,導致徵信業者吳德義、林俊宏被依串證之虞聲押禁見,他昨天上午先以關係人身分前往大安警分局製作筆錄,下午自行前往地檢署。
彭盛韶是柯辦首位發現三樓配電箱有「音源線」的目擊證人,檢方自從柯辦報案後,一直試圖聯絡彭出面作證,但彭均以「恐有生命危險」、「我很累」等理由搪塞,甚至神隱拒接電話,讓檢方認為事有蹊翹。
彭盛韶聲稱,他只是替柯辦出面接洽有關檢測竊聽器事宜,吳德義、林俊宏是透過柯辦律師找來的,他事先並不認識這兩人,如何構成妨」害秘密罪共犯,決定用拒保證明清白。
彭盛韶律師袁秀慧表示,徵信業者接受法院審訊時,承認裝設音源線是自己的行為,法官也認為未涉重罪,無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沒任何具體事證就認定彭參與竊聽,並以逃亡串證之虞命彭交保,「對此感到很訝異、很遺憾。」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交保有四個小時可以籌錢,如果籌不出保金,檢方可依覓保無著向法院聲請羈押,或是命被告無保請回;彭盛韶拒絕交保,依訴訟策略來看,是希望法官讓他無保請回,證明自己清白,讓選戰傷害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