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里長統稱「里長伯」,是因為他們多半是四五十歲中年人,和藹可親、做事熱心。但是,隨著公民團體大聲疾呼「年輕世代返鄉參與基層選舉」,台灣已出現二十五歲的「里長妹」,她們是政壇新面孔。
至於「萬年里長」的傳統,在許多地區也是見怪不怪。里長大致分為樁腳型、服務型、開創型等,「而現代台灣最需要的是開創型的里長,用自己的創意帶動地方、創造出新價值。雖然資源並不多,是個苦差事,但熱血足以克服一切。」石儀文認為,雖然沒工資,但是里長每年可調動的資源累計約三百多萬元,想做點地方服務,還是「子彈」充足的。
依相關規定,里長每個月有四萬五千元的事務補助費,台北市可領五萬元。這筆事務補助費,不需發票核銷,形同薪水,免繳所得稅。新北市永和區後溪里長莊銘淵就表示,里長可動用的經費,有基層建設經費全年六十萬元,兩千多人的後溪里每年有建設經費二十萬元。不過,這筆經費支用須依相關規定,經區公所核定後方可核銷。會計年度結束時,還要將支用情況公告,不可隨便調用。
里長也有很多看不見的開銷。蔡坤龍說,每月的事務補助費根本不夠用,租一個小辦公室要五千五百元,還有手機費、網路費兩千多元,加上里民婚喪嫁娶都要送紅白包,經常捉襟見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