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敏俊父親五個月前過世,留下一棟房子由自己、妹妹和弟弟三人共同繼承。最近,敏俊接到銀行電話通知:因為借款人無法歸還借款,因此,要將房子法拍。敏俊聽了一頭霧水,進一步了解內情後,才發現原來是妹妹向銀行借款,找父親擔任保人,並提供父親房子為擔保品,妹妹因為無力還錢,因此,銀行才準備要拍賣房子。然而這些事情,敏俊與弟弟並不知情。如今,面對銀行要法拍房子,該如何處理呢?
郭怡青律師解答:
由於銀行追究的是敏俊父親的保證人責任,保證人責任屬於被繼承人的一般債務,很難免除相關責任。繼承人是否知悉被繼承人債務的存在,和是否須清償該債務是沒有關係的,因此,銀行要拍賣房子,是無可避免的事。
不過,由於現在民法規定的繼承都是「限定繼承」,也就是縱使繼承債務,也只能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來負清償責任。因此,縱使拍賣房子之後,即使銀行無法完全受償,敏俊和弟弟也不需要擔心必須用自己的財產來幫父親清償。
另外,如果因為父親擔任妹妹保證人的身分,導致房子被拍賣,等於是父親幫妹妹還錢。那麼,父親對妹妹有請求返還的債權,這個債權可以由敏俊和弟弟繼承,向妹妹(也就是債務人)請求返還該部分。
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
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
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