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義交大隊員因為交通指揮不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這起事件增加老師站導護的壓力,還讓行政人員與老師激辯:究竟站導護是誰的責任﹖該由誰來站﹖
以我過去當老師的經驗,學校老師輪值在校外當導護,維護學生交通安全時,心繫的卻是坐在教室的學生,兩者不能兼顧,當導護的壓力非常大。
老師希望孩子快快樂樂上學,孩子平平安安回家,但增加老師責任,也說不過去。
建議政府召開公聽會,傾聽第一線老師的心聲,釐清站導護是否與教學有關的工作。
如有關的話,政府應儘速重新修訂國民教育法,讓教師心服口服地盡義務負責任;若是與教學無關係,就讓導師專注教學,不站導護,協調轄區專業交通警察負責,才是解決站導護問題的根本之道。
楊樹槿(桃園縣/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