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元認為,當初台北市公告「變更台北市遷建住宅基地都市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條文規定得很清楚,「更新單元應以一個完整街廓(含)以上為原則」,台北市政府應以住戶的權益來考量才對。「最好的結果,就是市府讓此案延長時間,再去跟建設公司整合,如果成功,雙方就可以共享百分之十五的獎勵。否則建設公司恐怕沒辦法解決。」
台北市議員林晉章也提出質詢,直接點出台北市政府明明有多次機會要求建商補正,卻都不聞不問。他甚至提出嚴厲指責,台北市都更處故意曲解法令,模糊審議焦點,罔顧相關權利人之權益,護航財團,違悖郝市長加速都市更新政策美意,要求都發局會同政風處人員徹查真相。
威勝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宏邈則表示,建商跟地主直接溝通,只是為了向地主表達自己的實力,證明並非詐騙。這跟端午節送粽子、中秋節送月餅沒什麼差別,也談不上是賄賂。
小辭典 權利變換 才可都更信託
●信託目的是,由受託人依本約管理、處分、移轉、設定負擔、標示變更、容積移轉之申請程序、合建事宜及信託資金控管及辦理都市更新事宜。一般所謂的都更信託,是要在都更事業計畫概要通過,且權利變換完成之後,才可以進行都更信託。
●所有的遷建基地,土地有三個主管機關,一個是台北市政府,一個是教育部,一個是國有財產署。除了國有財產署堅持要賣市價之外,台北市政府和教育部,後來都是以專案用公告現值賣給住戶。
●採「迅行劃定」的比例申請,以住戶及土地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最低同意比例來闖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