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衛福部明天將施行「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未來捐贈器官不但幫助其他家庭,也能庇佑自己家人,萬一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等候器官移植時,有排序優先權。
「死後留給家人的不一定是財產,而是健康的庇蔭!」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器官捐贈善行,對家屬來說不僅是尊榮,新法上路後,也使器官捐贈「利人利己」概念具體化,相信未來可提高器官捐贈意願。
以往,器捐者若於捐贈當時有家人在等候器官,當下可指定捐給五等親及配偶,但僅限於當時、當次捐贈,往後若有其他親人待移植,則無優惠。
明天新法實施後,只要提出親人器捐資料證明到醫院註記,馬上可將器捐等候排序提前。
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調查,器捐者家屬認為當初決定器捐動力依序是「能幫助他人」三成五、「讓親人猶如尚在人間」二成七及「順應遺願」一成二。
七十七歲器官捐贈家屬趙麗娟說,五年前,四十歲的么兒因出血腦死,突來噩耗讓她難以接受,但因曾生病住院,看到許多病人等不到器捐離開人世,決定將么兒可用器官捐出,遺愛人間。
學佛多年趙麗娟說,么兒生前未簽器捐卡,急救後成為植物人,年邁的她無力照顧,與其面對器官衰竭,不如用來救人。么兒死後三年,長子也因腎臟衰竭開始洗腎,透過器捐新政策,能多一點器官移植機會,對曾經響應器捐的家屬,是莫大鼓勵。
李伯璋說,新制已使台灣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嘉惠器捐親屬辦法」列入器官移植要件的國家,堪稱台灣器捐與移植發重要里程碑。截至前天中午,等候器官移植者有八千六百五十七人,其中腎臟有六千四百二十一人等待中,然而每年器捐者只有二百多人,從供需比例來看,落差多達四十到一百七十五倍。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表示,器官捐贈新制施行後,溯及既往,衛福部初估,將有近百名器捐者家屬,可因此政策受惠;目前排隊等待器官移植者如符合此資格,盡快到登記移植的醫院向登錄中心提出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