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一名小一新生適應不良,不願去上學,單親的越南籍媽媽找警察協助,兩名警員粗魯逼男童上學,引起輿論對於警員的行為責難,卻忘了要求親子多溝通的功能。
警員「為民服務」卻引發爭議,這和警員手段太過激烈有關,畢竟男孩年紀這麼小,況且沒有犯罪,警察「演很大」,將學童當成犯人,男童被嚇壞,恐怕會留下心靈創傷。有此案例,建議警方未來「為民服務」的範圍和力度要斟酌,「公親變事主」得不償失。
前不久消防員才為勤務氾濫抗議,舉凡救貓、捉狗、捕蛇,都是他們額外的勤務,常常因此耽誤正常勤務。
警察的勤務繁重、瑣碎與消防員不分軒輊,協助管教小孩根本就非屬警察工作,小孩不乖家長管不動,不應向警方求助,以免加重勤務負擔影響治安。
身為家長,孩子鬧脾氣的情形當然會發生,學童不願上學的原因很多,家長應該找出原因,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或輔導才是正途。
找警察幫忙或許一時解決了問題,但孩子的問題被掩蓋了,只會加深問題的嚴重性,更是誤用公權力的方式,這是管教的下下策,對於孩子生活適應問題毫無幫助。
「不乖就捉去派出所」是許多家長掛在嘴邊的話,負向管教的手段是很不高明做法,也讓孩子誤解警察,對警察並不公平。
正向的管教才是治本之道,對孩子多些愛心和有耐心,多溝通才能找出原因,協助孩子生活適應。
亞南(花蓮縣/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