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餿水油事件中有這樣的一幕,排隊退費的犁記餅店消費者激動地指責餅店使用黑心油,逼店員吞月餅,店員委屈含淚地吞下月餅。看到這個畫面令人百味雜陳,誰是?誰非?誰是受害者,誰又是加害者?所有的界線都模糊了。
不管理由為何,犁記用了有問題的油品,犁記就有錯,百年老牌蒙塵,賠償受害的消費者是負責任的商家應該做的事。但是犁記使用有問題的食用油是用在芝麻肉餅,其他月餅遭受池魚之殃,賠償退費一千多萬元,僅有一張是芝麻肉餅的發票。許多消費者把吃剩的餅、空盒、發票都拿來,不辭大排長龍之苦排隊退費,令人感慨。而因退費規定與店家爭執,指責店員,逼店員吞月餅,則令人為領人薪水按指示辦事的店員不忍,決定使用油品是老闆或製餅師傅,該負責的是決定者。消費者過激與過分的舉動,令是非易位,讓人忘記消費者是受害者,覺得犁記店員才是受害者。
世事之理難斷,要理直氣壯,正義才能獲得伸彰。但許多時候,許多人為了虛張聲勢,理不直氣也壯,但氣勢奪人只是一時,最後終得站在理字上頭斷是非。理直氣弱,會讓公理一方受到挫折委屈,等水落石出,正義才能彰顯,但是遲來的正義有時就並非正義。而有時,理直氣盛,追求正義超過了頭,產生了新的不義,最後落得非理性、非正義的結果。
台灣過去經濟、政治和社會的轉型階段,在追求轉型正義的過程中,許多為了打破不公平、不正義的情況而出現過許多激烈的對抗與衝突,為了伸張自己的公平正義,弱勢者採取過激的言行,如政治運動上的街頭抗爭、在國會的肢體對抗;在社會運動上,強調愛拚才會嬴。
在轉型期中,許多不顧他人,逾越正常規範的言行在更高的公平正義理念下,被社會多數容忍。但是當社會改革完成,行為典範卻難以回歸正常,許多人的思考和言行無法站在他人和公眾的角度思考,仍然停留在抗爭衝突模式,因此政黨和各級議會動輒議事杯葛、霸占議事台、肢體抗爭,不管理直不直,一定要氣勢凌人,因此無法建立理性辯論議事風格。風行草偃下,民眾也習慣以電視上看到的錯誤示範來處事,造成社會仍不時出現脫軌暴戾之氣。
一個講理的社會,不只要求所論的理是否為社會接受的公理,論理的態度也是究理的重要一環。理不直氣壯,或理直氣虛,都不足為訓。理直氣壯固然可以表現堅持的態度;但未若理直氣和,以溫和的態度堅持自己相信的道理,並說服別人接受,這才一個理性社會應有的處事之道。走過衝突對抗的年代,台灣應退去轉型期遺留的草莽之氣,才能進一步進化到文明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