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遠通轉置國道收費員爭議不斷,高公局昨認定遠通沒在期限內改善完畢,從七月二十一日起連罰九天,共處四百五十萬元罰款,遠通拒繳,將提協調委員會。
高公局要求遠通上月底完成轉置,本周一前,須補齊所有收費員的任用通知書補充文件送達證明,但有兩位收費員同名同姓、都住高雄,遠通誤將文件寄給同一個人,遲了一天才緊急補件,高公局檢核後認定逾期,按日處五十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共四百五十萬元。
遠通電收說,五月就已增開兩百九十多個無門檻職缺,已達成收費員全數轉置的要求,補寄任用通知文件屬「合約外」關懷服務,高公局以「合約外」的文書瑕疵認定違約,開罰無據,不符合比例原則,將會循契約提爭議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