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噪音連罰20天 停工 陳忠賢 |2014.07.30 語音朗讀 177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環保署最近訂出「重大噪音管制認定原則」,增訂明確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認定原則。包含經處分按日連罰於二十天者;經處分後自報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經查非屬實者;一年內按次罰鍰五次或經限期改善兩次,仍繼續違反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或操作,經處罰並未在限期改善者,且一年按次處罰三次;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環境安寧行為。 前一篇文章 西瓜鳳梨大又甜 1顆抵3顆 下一篇文章 8月起實施 節電增9類 擴大至非連鎖商家 熱門新聞 01【藥膳食材】黑豆入腎 滋養補氣2024.04.1502【創意黏土教室】水豚泡湯 輕黏土創作 2024.04.1503佛光盃合唱大賽 台灣7團晉決賽2024.04.1504【同窗情誼】 老同學續前緣2024.04.1505歐美商辦爆雷 6國銀中箭2024.04.1506大高雄佛教會慶佛誕 佛光人齊浴佛2024.04.1707白袍計畫2024.04.1908跟著家人到處拜2024.04.1609福報扎根文字弘法 協會全力支持2024.04.151014m塔樓 全球最高3D列印建築2024.04.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故宮南院棋局竹療癒 到雲林雷雨狂炸北台7縣市 通勤大塞車嘉義歸樸露營場 農牧用地合法首例竹博會南投場 傳遞永續精神6次國道讓蝶道 助40萬紫斑蝶遷徙 作者其他文章禁建48年 社子島開發過關軍人年改 立院三讀救低薪 政院祭5藥方環資部 天下第一部烏賊車 最重註銷牌照軍改20年起支俸率55+2 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