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信附上七千元整,償還這幾年冒用學生身分所省下的不義之財。」新北市交通局日前收到民眾為冒用學生悠遊卡搭公車,而補寄差額的道歉信。
署名「約情」的信,信封上標明「重要文件」,收發人員拆開後,發現內裝一個紅包袋,信上寫著:「過去我為了省小錢,工作後仍使用學生票搭公車,為了補償犯過,隨信附上七千元,償還這幾年來冒用學生身分,所省下的不義之財。」
近年來坐火車逃票,寄錢道歉時有所聞,這大多是多年前所作所為,冒用學生悠遊卡寄還金額是首宗,這說明貪小便宜是人心弱點,沒有古今之分。同時也說明人有良心,貪小便宜,良心難安。
與其飽受良心遣責,不如罰錢消災,在痛苦折磨下,寄錢賠償是最快、最真接的作法。
冒用學生悠遊卡或逃票都是不良示範,當事人事隔多年仍主動還錢,可見自己罪責之大,痛苦之深。
良心是自我約束的門檻,越過門檻,良心永遠無法安住,貪小便宜得不償失,人人都應引以為戒。(喜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