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船難 船長遭控5罪 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20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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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被逮捕的「歲月號」船長李俊錫(左三)、客輪出事時負責掌舵的三副(右三)以及舵手步出法院時,低著頭。 圖/法新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歲月號」代理船長李俊錫(譯音)周六凌晨遭逮捕後表示,當時因為海上狀況不佳且救援船不見蹤影,才延後下令疏散。他也承認事發當下非他掌舵,但否認當時喝了酒。

現年六十九歲的李俊錫、二十六歲的三副朴某和舵手在周六凌晨遭警方正式逮捕。李俊錫面臨五項控狀,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警方偵訊期間,李俊錫身穿連帽雨衣,低頭站著。被媒體追問有乘客指出事後被命令留在船艙內至少四十分鐘、錯失逃生機會,李俊錫回應說,當時救援船尚未駛到,而海浪很急,所以沒叫乘客疏散,恐怕急忙離船會被急流沖走。他還說:「就算穿了救生衣也會遇上一樣問題。」

李俊錫證實檢方周五的說法,客輪遇上麻煩時,掌舵的人不是他。他說:「我因為私人因素去了一下寢室,回來時就發生事情了。」

李俊錫被控的五項罪名包括涉嫌未盡船長或船員職責而使乘客遇難、涉嫌遺棄致死、因工作過失導致客輪沉沒,及違反《海難救助法》,將可被判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李俊錫表示,他部分認同調查部門對其提出的指控,但無論如何都要對民眾表示歉意,對遇難者遺屬鞠躬謝罪。

另外,三副朴某和舵手涉嫌遺棄致死、因工作過失導致客輪沉沒、違反《海難救助法》。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這兩人未及時讓船減速,同時進行急轉彎,他們也未採取必要措施救人。

多名獲救者表示,包括船長在內的部分船員於事發後立刻棄船逃生,調查本部也確認了出事當時的錄影片段。

此外,「歲月號」輪沉沒事故,揭發代理船長李俊錫對船上資料一無所知,就連客輪上必須出示的乘客名單都闕如。負責開船前安全檢查的人員,只花了二十分鐘就批出「開船許可」,幾乎零安檢。事實上在船上四十六艘救生艇之中,只有一艘可以正常運作。

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報導,截至昨天傍晚,客輪沉沒地點已打撈出更多遺體,使確定死亡人數增加到三十二名,失蹤人數成為兩百七十名。歲月號船體並出現漏油狀況,在海面上形成三百公尺長、十公尺寬的油汙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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