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八大行庫控告高鐵積欠特別股股息一案,地方法院在三月底判決銀行團敗訴,為此,兆豐銀行昨日召集八大行庫會商,決定近日內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台灣高鐵積欠台銀、兆豐等公股銀行特別股九十六年度、股息八億五千六百萬元。在特別股本金方面,據指出,昨天會中有銀行主張,高鐵應償還銀行團特別股的本金及利息;但主辦行台銀和兆豐商銀考量政策因素,銀行團未達成共識。
據了解,台銀、土銀、合庫銀、三商銀、兆豐銀及中小企銀等八大行庫,當年因配合政策,認購高鐵甲種特別股,金額介於十三至二十億;兆豐商銀因是中銀與交銀合併,持有四十億、台銀二十五億;土銀、合庫、一銀、華銀及合庫均為二十億元;另台企、彰銀各有十五億及十三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