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拍板經濟部所提六年六六○億流域綜合治理修正計畫,將採競爭型評選機制,從第二期即民國一○五年起,視財政狀況滾動檢討研究調高地方負擔比率的機制,並新增地方配合款額度高低、地方對後續維護的努力等評比項目。
特別的是,計畫還訂出「中央各部會退場機制與地方政府進場機制」,希望逐漸強化地方自辦治水工作的能量;另將依政院頒的「跨域加值財務規畫方案」,由內政部成立土地開發小組,整合周邊土地規畫開發,提高計畫自償率,以發揮計畫整合綜效。
水利署長楊偉甫指出,新計畫「不是加重地方負擔,而是共同承擔」,期待未來財政狀況較好時地方投入更多資源,加速治水進行。
依修正後的計畫,經費將分三期、每期兩年執行,中央原要負擔的六百六十億元經費不變,第一期今、明年中央與地方負擔仍依原計畫進行;後年起,地方政府若財政狀況好轉,將視情況調高負擔比率,如此將有更多經費用於治水,整治完成後,對地方發展也有助益。
至於評比機制,包括地方政府及農田水利會配合款多寡、對後續工程維護管理的努力、多元化用地取得方法及費用多寡、運用跨域加值的財務貢獻、工程品質或再生財料的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