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苗栗訊】「當年家境困苦,沒錢買車票……」苗栗縣竹南火車站十四日收到一封平信,署名「懺悔者」的信上寫著,二十五年前求學時,多次搭車未買票,為了彌補當年過錯,附上一萬元現金奉還,站長顏齡代為繳回(左圖/張裕珍),也盼「懺悔者」能盡早釋懷。
五十九歲的顏齡在台鐵服務三十六年,擔任站長也已十一個年頭,雖然年資長,倒是頭一回收到補償車資信件;顏齡說,「第一時間感覺很驚訝」,但轉念一想,卻也著實感受到「人性本善」真諦。
十四日傍晚,顏齡接到一封「站長收」的信件,郵戳地來自桃園;內附A4一半大小信件,上頭寫著,民國七十八年間,他因家境緣故,為了省錢,多次未購買車票,就逕自搭車通勤,往返竹南與新竹。
雖然事隔二十多年,但這件逃票往事,讓他仍始終放在心裡,為了彌補過錯,他決定提筆寫信,並附上萬元的「補償車資」,信末更署名「懺悔者啟」,希望站長能替他繳回台鐵管理局。
顏齡說,依年代推測,當年這名旅客應是高中生,現在約四十多歲,推測事業有成後,於是捎信寄現,欲彌補當年的逃票缺憾。
顏齡說,從信中看來,對方多年來仍感不安,或許為此折磨許久,已付出很大代價,也讓他深感人性本善,知錯能改,也是美事一樁。顏齡拿著內附的一萬元現金,到站內補票口補票,並在旅客補償票上落下「懺悔者之補償款」存證;顏柏齡說,台鐵二十年未調整票價,竹南到新竹區間車票二十八元,二十五年前應為二十五元,「雖不知未購票上車次數,但肯定是加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