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向同學借手機,有女生傳照片給他,結果照片被同學傳出去,我兒子向同學了解真相,竟被教官以聚眾滋事記大過處分,事前沒有給孩子解釋機會,讓汙點上身。問題是我的小孩並沒有過錯,卻被冤枉記過。
有些學生一而再、再而三犯錯,或沒有做錯事但不乖的學生,有偏見或沒耐心的老師將這些學生列入黑名單,不給學生改過向善的機會,甚至為了息事寧人,交給校方予以警告、記過處分。
孩子做錯事,並不代表一輩子都錯,需要家長與老師配合,耳提面命提醒,老師在學校扮演重要角色,該傾聽學生的心聲,了解學生的訴求,幫學生解決問題,請老師多些關愛與包容,成為學生心目中的好老師,才是人之師。而不是一味的把孩子推向中輟生,成為問題孩子,將來危害社會。
青年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社會的棟梁,肩負著保家衛民的責任,請老師給孩子自新機會。
教育是良心事業,老師的關愛與包容,學生感同身受,慢慢改變自己的行為,不讓老師擔心,創造雙贏,皆大歡喜。
許韶芳(桃園縣/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