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學術副校長)
七、安寧緩和醫療照顧的認知與善終的準備(續)
我要提醒各位讀者,末期及臨終病人「最最最」需要的就是「陪伴」,而且是「全程的陪伴」(家人可以排班輪流),絕對不是「治療」與「急救」。末期病人只要一急救,極有可能會救到「器官衰竭」而送入加護病房或呼吸照顧中心,屆時家人即使想要陪伴,甚至於想跟病人說上一句話,也都永遠不再有機會了!
因此,當親人長輩未來面臨一期生命的最後階段,為了要能夠全程陪伴他們,讓他們安然善終及如願往生,一定要及早為他們安排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而且要在他們意識清楚的時候就先行簽署,千萬不可拖到老人家意識不清、無法表達的時候;因為將來如果要住進安寧病房,醫院一定會問:病人事先有沒有簽署安寧意願書,萬一沒有,到了那時候就麻煩了。
以我自己的父母親為例,早在二○○九年,我就安排兩位老人家親自簽署了預立安寧抉擇意願書,後來當我們決定安排媽媽從耕莘醫院轉入台大安寧病房時,雖然她已經無法用言語表達,但因為已經簽署安寧意願書而沒有健保法規和醫療行政程序上的問題,所以進住過程很順利,如果當初沒有簽署意願書的話,要住進安寧病房就會有困難。因此,我要再一次強調,請大家務必及早為自己的親人長輩,簽署預立安寧抉擇意願書。
八、捍衛親人與自我的死亡品質與尊嚴——成立「往生後援會」以及組織「往生互助會」
雖然我一再強調要及早為親人長輩簽署預立安寧抉擇意願書,但是話又說回來,即使已經簽署了意願書,可能還是不夠的,因為那只是符合醫院的行政程序以及健保法規所需而已。「徒法不足以自行」,古有明訓,實質上,一紙文書「並不足以完全保障」個人的死亡尊嚴與死亡品質,還必須要得到全家人的認同,形成共識與全力護持。
以我母親為例,儘管已經簽署了安寧意願書,但是從她住進耕莘醫院到轉入台大安寧病房,兩家醫院病房的醫師們都一直要求為她插鼻胃管,再加上好幾位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畢業的校友(同時也是資深護理師)都質疑我為什麼不讓媽媽插鼻胃管,如果不是我堅持拒絕以及三個弟弟的護持,媽媽才得以「避過一劫」免除插管的痛苦,換作是其他人的話,鼻胃管早就插上去了啦!
此外,還有一個非常嚴重的現實情況,大家必須特別留心預防的是,就在病人能否真正善終的關鍵時刻,往往會有自家人出來攪局甚至於破壞,特別是那些從國外趕回來的家人。因為他們長年居住在國外,沒有機會好好「盡孝道」,所以就要把握這「最後」僅有的機會「一盡孝道」,而他們往往會主張甚至堅持對病人進行「一切必要的」——而其實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急救措施。遺憾的是,其他的家人也往往不敢或不願出言反對或出面制止,而任由這一類「海歸派」暨「急救派」主導,最後的結局——也是唯一的結局,就是病人因不斷地急救而導致「多重器官衰竭而亡」,全家人陷入無盡的悔恨,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因此,我鄭重地告訴讀者:屆時當自己的親人長輩到了面臨能否善終及如願往生的緊要關頭,家中一定要有人(最好就是讀者您本人)勇敢地站出來「捍衛」親人長輩的死亡尊嚴與死亡品質,病人的安寧善終意願與往生心願,才能獲得實質的保障。
最後,我鼓勵各位讀者要設法成立個人的「往生後援會」,甚至於和親朋好友一同組織「往生互助會」,大家形成共識、凝聚力量、互助合作,將來在您個人面臨善終及往生的緊要關頭,可以相互支援護持,以確保您的善終與往生權益。希望大家將來都能夠瀟灑走一回,安然善終,如願往生。(如果讀者有需要協助的話,我發願義務擔任顧問,提供必要的理論諮詢與實務指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