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半導體元件通路商大聯大日前公告,公開收購亞太區第二大通路商文曄股權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強調是以財務投資考量,不會影響文曄經營,並與文曄逐步開啟良性對話。文曄公告則指出事先並不知情,認為一旦大聯大取得三成股權,將成為第一大股東,遲早在董事會會有席位,或支持他人當選而影響公司經營,進而對產業造成重大傷害,形成四輸局面。
當初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一開始也是宣稱「以財務投資為目的」,最後是達到併購,因此本案已被市場認為將循日月光併購矽品的模式,公開收購是拿下文曄控制權的第一步,所謂的逐步開啟良性對話,可能以「維護股東權益」為名,影響文曄的經營,達成併購的目的。
大聯大與文曄分別為台灣排名第一、第二的電子零組件通路業者,任何收購或互動行為必引起國際關注。何況兩者因收購而結合後,在台灣的市占率超過百分之六十七,在亞太區也超過百分之五十,必然使得半導體元件通路走向寡占壟斷,終將影響到交易秩序和公平競爭。
兩家業者的客戶群高度重疊,會導致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限制競爭(壟斷)之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的後果,下游的台灣的電子代工業者,會因為通路商的集中,而失去了議價能力,勢必要找尋或增加其他通路商合作夥伴。
而上游的原廠供應業者,也不樂見被更少數、更集中的通路商把持銷售通路,如供應商德州儀器不久前才宣布終止兩家廠商代理權,轉為自己直銷;今年初英特爾任用財務背景的執行長,就宣示希望代理商採取分散多家策略,可見得兩大通路的結合,極可能遭到供應商反制,將部分產品轉給中國大陸、美系、日系或新加坡代理商銷售或是轉為自己直銷。
被併購的企業員工,也面臨被裁員的風險,這些都指向壟斷的不利益。
因此大聯大宣告公開收購之後,國內外的相關電子科技供應鏈業者,無不表達嚴重關切,或直接表達反對之立場。法律意見書也認為,大聯大公司應於進行這次公開收購前,分別向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及中國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出申請,但公平交易委員會至今仍無具體動作回應。
按公平交易委員會宗旨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雖本收購案尚未達到「結合」的標準(持有或取得他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但《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規定,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
從「結果主義」來看,重點在於大文案將使市占率明顯超過三分之二,公平會應該要求主張公開收購之業者提出申報。
且該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三分之二,已足以列入公平交易法的獨占事業認定範圍,整體經濟利益小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我們建議公平會應和當事人溝通,聽取雙方陳述意見,了解可能產生的利益和不利益,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不利益,為將來的「準結合案」立下公平交易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