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印花稅 財長:會彌補地方財源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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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財政部研取消除印花稅,送給工商界百億大紅包,但因涉及地方財源,立委批評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財政部長蘇建榮昨明確表示,將依蘇揆指示,朝取消印花稅的方向慎重研議,找出彌補地方稅收損失的替代財源,盡速提出可行方案。

針對工商團體提出取消印花稅的倡議,蘇揆指示財政部,在財政有餘裕且不影響財政紀律下,研議取消。因衝擊地方逾百億元稅收,引起六都反彈,昨天在立院財政委員會成為立委熱議的焦點。

印花稅是地方稅,依財劃法規定,若要取消地方財源就必須有替代財源來彌補。究竟高達一百二十億元的印花稅稅收,要從何處來彌補?蘇建榮表示,彌補的方式很多種,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編列預算來補足,過去同樣是地方財源的土增稅減半,也是採此方式來處理。

蘇建榮表示,過去實施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時,就曾研議廢除印花稅,歷次賦改會也曾討論。營業稅與印花稅的稅基相同,但如果開發票,就不課印花稅。立委王榮璋問是否會取消印花稅改課營業稅?蘇建榮表示,是選項之一,但強調沒有要提高營業稅,目前情況也不可能增加營業稅。

立委賴士葆指出,取消印花稅衝擊地方財政,財政部必須找財源來彌補,酸是「蘇院長請客、蘇部長埋單」。

立委林德福則憂心,廢除印花稅恐像財劃法修法,只是選前的虛晃一招。

賦稅署指出,在我國銷售貨物或勞務要課營業稅,印花稅則是針對交易憑證課的契約稅,兩者屬於不同性質,原則上沒有重複課徵的問題。印花稅是「元老級」稅目,民國元年起就開徵,歷經多次修法後目前僅課四大種類,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與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地方稅局官員指出,各縣市印花稅稅收都不同,每年也都不一樣,未來若中央要編預算彌補,如何計算及分配是一大問題;過去土增稅減半可以中央編預算因應,但若印花稅都廢除了,怎麼編預算。最頭痛的是,中央財政狀況也不好,「要找出新的餅,才能分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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