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距今不到五十天,各地方造勢活動熱鬧滾滾,與地方議會開議出席冷冷清清的狀況形成對比,地方民代大都簽個到就往外跑行程,對本會期最重要的下年度預算審查,幾乎沒幾個人關心。
縣市議會如此,鄉鎮代表會亦如此,年度預算大事,可能在一兩天內就審查三讀通過。
台灣的地方預算審查、地方選舉都是在年底左右舉行,因而每四年就會造成一個現象,即是在選舉年年底所編列、審查的預算,有可能是非連任者所執行的結果。
負責審查的議員或鄉鎮代表,也可能在審完之後無法連任,完全無法監督下年度預算的執行。
為了配合年底選舉,縣市議會、鄉鎮代表會多會主動縮短會期或提早開議,讓有意參選者忙選舉之事,以致於每逢選舉年,預算的審查、編列就會有些問題出現,例如不連任的地方首長做例行性的交代了事。
這種預算審查制度對新任地方首長亦是一大問題;若前任所編列的預算不符合自己想要推動的政策,那麼預算到底要不要執行?還是等到追加減預算時再變更?若碰到必須執行的時效性預算,又該如何是好?
預算是政策的落實,沒有預算,無法推動政策。
同樣地,不必要的預算執行,不僅是錯誤的政策,更浪費了人民的納稅錢。
至於負責監督預算的民意代表,更要一款一目的仔細審查,為人民看緊荷包,不能因為是選舉年就可以含糊帶過。
以宜蘭縣議會為例,此次正式會期不到一個月,除了例行各局處報告和質詢,更排了地方考察行程,對於最重要的下年度預算審查,只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一天小組審查,一天大會二、三讀,就宣告完成。
一本年度總預算書多達數千頁,若含各單位,可能達萬頁以上,即使把它看完也要花一周以上,更不要說是一頁一頁仔細審查,在議會要二讀過也得用個好幾天,若是再有討論、質詢,怎麼可能兩天內就審完呢?
這並非是宜蘭縣議會特有現象,其他縣市議會亦是如此,只要是選舉年,都會上演同樣戲碼。
這種特殊民主現象已行之有年,且沒人檢討。
行政官員不必至議會備詢,樂得輕鬆,民意代表不開會也可以領全薪,何樂不為?
實言之,若要改善預算、政策及審查脫節的現況,解決之道,就是把選舉改為年中七、八月舉行,讓當選者可以好好的依其政策編列預算,也讓民意代表可以善盡監督之職。
預算、政策、監督三者零落差,方可達到民主制度之實,若有太長的過渡期,對政策的推動、議會的監督和人民的荷包都有所損傷!希望為政者和民意代表,能夠拋開自己的利益,修法調整地方選舉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