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已開學多日,這學期營養午餐變得比上學期差,似乎是南部水災所造成菜價上漲的影響,但仔細探討台灣學生營養午餐的現況,是有好幾個層面值得省思。
首先,就營養午餐價格而言,有些縣市一餐不到四十元,有些是四十五元左右,有些則高到五十元以上。這些不同的價格訂定,主要是各縣市會依訂定一個最高額上限和最低額供業者下標承包,學校則依此由營養午餐委員會去決定由何業者承包。
由於各縣市的上下限不同,就造成城鄉極大差距,六都都在四十五元至五十元之間,相對地其他縣市不到四十元,其結果就會造成六都小孩吃到整顆的蛋,非六都的都只能吃炒蛋和蒸蛋;六都的小孩可以吃到一隻雞腿,非六都卻只能吃到雞翅;同樣地六都小孩能夠喝牛奶,非六都只能喝豆漿。
如此城鄉差距,一些非六都縣市表示,因考量家長經濟能力,所以才會定高額上限,以減少家長負擔,但此理由卻直接影響到學生成長因營養不同所造成的學習差距。
在一些偏鄉因沒有營養午餐的統包業者願意承包,只得由學校委由家長來負責營養午餐,其菜色和營養成分的搭配更是無法和都會城市相比,營養午餐似乎只是吃飽而已,至於是否營養都是其次。
若是碰到颱風或水災造成菜價上漲,則一餐不到四十元的營養午餐會立即看到菜色明顯有差異,就會常吃到紅蘿蔔炒蛋,湯也直接從玉米濃湯變成玉米粒清湯。
台灣學生營養午餐除了價格差異,也有因縣市府政策不同,有免費營養午餐,有些學校則由家長會另行補助每餐二至四元不等,想讓孩子吃得更好。
學生營養午餐本來也是因地制宜而訂定不同價差和補助,但問題不在於此,而是因地制宜的結果讓有些學童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營養;另一些學童則是吃得不好又不營養。這是中央政府必須要加以省視的問題,不能只說這是地方縣市權責就交代過去。
中央政府必須要實實在在去檢討各縣市是否因營養午餐的價差造成營養成分和菜色的差異,要求地方政府訂定一個可以滿足學童營養的合理最低限價格,至少不能夠一餐差到十幾元,有明顯城鄉差距,吃不好不會學得好,是很清楚的學習理論,政府不應一開始就讓營養午餐成為孩子在起跑點的差距。
考量各地方物價和經營成本不同,中央政府應該考量同樣的菜色在六都要有多少錢,在非六都要有多少錢?以此來擬定差異性價格,而非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價,特別是有些縣市推免費營午餐的政策,更要了解其價格是否合理,不能因免費而菜色不好,反而讓學童不想吃免費營養午餐。
學生營養午餐不該有城鄉差距,讓每個孩子吃得一樣好、一樣健康、一樣營養,是政府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