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平會宣布與美國手機晶片製造商高通公司達成和解,原本對高通公司因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處以二百三十四億元的天價罰鍰,改為「以投資取代處罰」的措施,罰款大幅降為高通已經繳交的二十七點三億元,後續高通無須再繳交罰金。
公平會的這個決定引發國內科技界一陣譁然;兩位反對和高通和解的公平會委員張宏浩、顏廷棟因而請辭,是很罕見的現象。
高通因涉及以垂直整合支配市場地位,排除或阻礙同業競爭,違法壟斷晶片市場,這幾年陸續遭到多個國家重罰。例如大陸對高通開出了二百七十六億元(已換算為新台幣;下同)的罰款,韓國是三百零二億元、歐盟為三百五十六億元。金額均高於台灣,且都未與高通進行和解。
手機巨擘蘋果過去也因受制於與高通之間的「特許權使用費」,一直使用高通的晶片,因為就算不使用高通的晶片,蘋果還是要付錢,但蘋果一直想要轉換成英特爾的晶片。
到二○一六年的iPhone 7和iPhone 7 Plus,蘋果才開始使用英特爾所提供的晶片。蘋果已對高通提出訴訟。
公平會改變態度的關鍵是,高通公司允諾將高額的罰款轉為五年的投資。在目前蔡政府亟需投資的前提下,高通提出這樣的和解條件,確實有一些吸引力。然而,公平會先前的處分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在未經法院裁決前,公平會就和高通達成和解,引發外界質疑,因為如果公平會要與高通和解,也必須經過法院撤銷訴訟後,才能進入行政和解程序;公平會名為公平交易,但做出這項決策,已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
高通目前並未依處分改正違法行為,只表示未來會「本於善意」,與之前被迫同意不合理授權條款的台廠,重新進行協商。然而何謂「本於善意」?這種說法過於模糊,且高通的授權模式全球一致,不大可能特別給台灣業者不同的待遇。公平會如此相信高通公司會這麼做,太天真了。
公平會身為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如此髮夾彎地大幅降低對高通的處分,對我國政府的威信會有很大的傷害,也做了不好的示範,難保未來其他國際廠商也會比照辦理,如此一來,誰還會把中華民國的法律放在眼裡?
由於台廠聯發科是高通的競爭對手,公平會的決定,不但等於是將了聯發科一軍,也對台灣布局5G等產業的整體發展,以及全球競爭力,產生負面的影響。
高通公司為免除罰款承諾在台灣投資5G、物聯網,以及營運中心和製造工程中心等。而值得注意的是,國際產業投資合作講究的是雙方需求與產業條件契合的程度,而且通常要經過長期的評估,公平會與高通在短短幾個月內,決定以投資換罰款,這樣的合作是否流於急就章、能夠維持多久、會給台灣的5G產業帶來什麼樣確實的助益,都需要更深入的了解。
更重要的是,目前正是5G產業訂定各項規格的關鍵時刻,政府急著與高通和解,顯然是要讓台灣的5G走美規,避開陸規。然而,高通公司三分之三的收入來自中國大陸的客戶,且在今年一月和大陸的小米、聯想、Oppo、Vivo等手機和網通業者,簽署了5G合作的協議。
換言之,即使大陸和美國分別發展5G規格,但未來美規很可能與陸規相容。政府繞了一大圈,台灣的5G產業恐怕還是無法逃避陸規。如果是這樣,公平會對高通的網開一面,豈不顯得有些阿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