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趙怡 永慶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十月二十四日,國道3號公路龍井大肚路段,一台載著鋼材的拖板車從南下車道衝過分隔島,高速衝擊北上車道一輛自小客車,釀成車內全家三口慘死的憾事,其中還包括一名七個月大的幼兒。從電視上看到出事現場的狼藉凌亂,以及至親家屬在醫院哭斷肝腸的畫面,豈止令人為之鼻酸?車禍的受害人應屬較低收入家庭,連駕駛的車子都是向親戚借來的。
這是他們第一次舉家駕車出遊,馳騁在高速路上向著目的地前進,可以想像當時車廂裡一定瀰漫著興高采烈的氣氛,卻不料無端遭遇天外橫禍,瞬間命喪黃泉,那廂肇事的拖車司機,卻仗著高大的車體護身而安然無恙。看完這則新聞,相信任何稍有血性的人都很難保持沉靜、而不打從心底裡湧起一股既同情又怨憤的情緒。
一般而言,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速度較快,但由於設有雙向車道,即使有事故發生,也只是從後追撞或側面擦撞,不至於造成最致命的迎面對撞,因此也算得上是相對安全的。然而,在這樁「非典型車禍」中,凶狠的拖板車居然從對面車道飛越分隔島而來,導致這輛安安份份地行駛在反向外側車道的小轎車翻覆毀損,奪去三條人命。
根據媒體揭露,拖板車司機並非酒醉駕車,但疑似無照駕駛,經檢警單位初步從過失殺人方向偵辦,並以十五萬元交保候傳。遺憾的是,隨著「一日新聞報導」的結束,這起慘絕人寰的車禍致死案件也逐漸從人們的記憶中淡出,留下一大堆疑問與揣測,極可能將變成永遠無解的懸念,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消失無蹤。
譬如,這輛大型拖板車為何會在行駛中闖越到對向車道?原因為司機超速?恍神?過勞?駕駛技術太差或經驗不足?是否違規轉換內側車道?還是因為車子老舊或保養失當致途中機件故障?抑或是高速公路彎道路段的設計有瑕疵?
故此,該名司機及其所屬公司過去有無肇事前科?類似的車禍以往重複發生的紀錄為何?今後應如何嚴加防範?都應該是全民心中的疑問,亟待有關單位詳予公開說明。
一言以蔽之,一個現代化的效能政府必須採取任何可能措施,以確保人民擁有最起碼的人身安全與行動自由才是,如今重大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政府的規管機制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基於人類的生存權(right to life)被視為首要的基本人權,也是無限上綱的道德原則,任何人,包括所有高速公路上的守法駕駛人都有權拒絕危及生命的威脅。
照理說,這起車禍殺人案件的後續發展,應該在司法嚴辦、民代問責、政府檢討、媒體追蹤下掀起全民的關注與追究,但我們感受到的,卻是舉國上下的集體麻木與冷感!難道是台灣每年高達三千人毀於車禍的殘酷現實,讓人們習以為常以致淡漠以對?
談到對生命的珍愛與尊重,台灣社會的確充滿著落伍、粗鄙的風氣。善良的小老百姓,慣常把個人和家人的身家性命置於不可預測、無法控制的狀態,只能透過求神問卜或行善好施來尋求心靈安定的力量,卻忽略掉政府公權力與社會教化力才是民眾安身立命、樂享生活最堅強的保障。即使老天爺,也只會降恩給自求多福的人,而作為現代社會的公民,卻疏於爭取個人生存的權利,無異於對幸福人生的自我摧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