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繩包裹

文/平禾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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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心皓 「小馬,下午3點,送包裹到生態公園轉角的便利超商門口。」陳經理在電話中指示:「交給穿紅衣、戴黑色安全帽的人。」 「是,經理。」小馬大聲回答,雙腿併攏: 「我會準時送到。」
圖/心皓 「小馬,下午3點,送包裹到生態公園轉角的便利超商門口。」陳經理在電話中指示:「交給穿紅衣、戴黑色安全帽的人。」 「是,經理。」小馬大聲回答,雙腿併攏: 「我會準時送到。」

文/平禾

這個故事取材自真實案例。作者平禾是資深社會、司法記者,喜在案件中找尋富有人性的愛恨瞋痴故事,給人心靈的啟發,出版小說《判決人生》、《色計》。

「小馬,下午3點,送包裹到生態公園轉角的便利超商門口。」陳經理在電話中指示:「交給穿紅衣、戴黑色安全帽的人。」

「是,經理。」小馬大聲回答,雙腿併攏: 「我會準時送到。」

「哇塞,你還在當兵,精神抖擻!」小方斜躺沙發盯著手機螢幕雙手忙著打怪物,「有生意上門讓你那麼高興?」

「沒錯,這是本周第一筆生意,懶散四天終於可以出去走走,當然高興。」小馬拿起包裹和安全帽走向門口,「我敢打賭,我們是全世界最涼的送貨員,四天才出門送貨,月領4萬元,對不對?」

「沒錯!快去快回,我等你一起打怪物,大戰三百回合。」

半小時後,小馬打電話回辦公室,語氣慌張:「小方,快來,我騎車摔倒……在樓下,站不起來……好痛……」

小方衝下樓只見小馬在距辦公室的大樓不遠處摔車,坐在路旁抱著左小腿喊痛。小方將機車拉到路邊,再送小馬去醫院。

「小腿骨膜破裂,要休養一個月。」醫師說,「第一個星期要休息不能動,其他三星期讓破裂的骨頭自動復原。」接著為小馬處理外傷擦藥覆蓋紗布。

小方送小馬回家,路上小馬愁眉苦臉。

「不用擔心,你先向陳經理報告請休一星期,其他的包在我身上。」小方說,「幸好我們是全世界最涼的送貨員,我一個人就能搞定,你放心休養。」

「謝謝你,那就拜託你,下星期我再來上班。」

一周後小馬雖然上班,行動仍然不方便。小方因此每天騎車接送他上下班,買早餐和中餐給小馬,負擔所有送貨任務。

一個月後小馬康復,卻帶著羞愧的表情說:「小方謝謝你的照顧,我找到新的工作,我要離職。」

「什麼?」小方不敢置信:「這麼涼的缺,這麼好的工作,你怎麼不做?」

「我爸爸說,這個工作雖然輕鬆錢也多,但是沒有學到技術或專業,不能當長久的工作,我爸幫我找到一家資訊公司,新工作是寫電腦程式。」

「好吧!事已至此,我還能說什麼?」小方心想,其實一個人也能勝任送貨工作,「以後多聯絡,祝你新工作順利,今天晚上我請客為你餞別!」



「嗶~~嗶~~」室內對講機鈴響,小方丟下手機快步走到門口拿起話筒。

「閃電資訊科技公司。」大樓管理員說:「有包裹,請下來簽收。」

「好,馬上下去。」小方拿支筆蹦蹦跳跳搭電梯下樓。前天陳經理電話通知他,今天會有包裹寄到公司。他走向大樓管理員櫃台。管理員向他指了指站在大廳角落穿深藍色制服的送貨員。他心想從來沒有看過這家快遞公司和送貨員。

「閃電資訊?」送貨員向小方確認。

「是,我簽收。」小方在貨單上簽名,轉身要走,四周突然湧出四個人圍住他,送貨員拿出識別證,「我們航警局警察,不要動,你涉嫌運送毒品,我們要依法逮捕你。」接著告訴小方可以聘請律師…可以保持緘默……小方都沒有聽見,只見兩個人挾住他雙臂,另一個人用手銬銬住雙手,一人搜身拿走他的手機和隨身皮夾。他嚇得呆立,不知道該怎麼辦。

小方直到被推進警車才回神大叫:「我沒有運送毒品,我沒有,我要打電話給我爸爸。」

「有事到局裡再說。」偵查員冷冷地回答: 「你要找律師、找爸爸都可以。」



「方仲昆。」偵查員從皮夾拿出小方的身分證,「你雖然沒有前科紀錄,但你不知道運送毒品是犯法的事嗎 ?」

「我沒有運送毒品,為什麼你們一直說我運送毒品,毒品在那裡?」

一名偵查員將包裹拿到小方面前問:「這是你簽收的包裹?裡面是什麼?」

「對,是我剛才簽收的,我不知道裡面是什麼?」

偵查員當著他拆開包裹,倒出20多條跳繩。小方笑了。偵查員拿起跳繩把手,從把手中掏出用塑膠袋,打開層層包裹的塑膠袋裡面是長條狀的白色粉末,「是不是毒品?我們送去化驗就知道。」接著多名偵查員逐一掏出每一支把手裡的白色粉末,秤重共2.6公斤。

「少年吔,如果這是海洛因,就是運送一級毒品罪,可以判刑20年或無期徒刑,你知道嗎?」

小方嚇得臉色發白,淚水在眼眶打轉。

「這是什麼毒品?」偵查員問。

「我不知道。」

「你向誰購買毒品,要交給誰?」

「我沒有運送毒品,是陳經理叫我等大陸寄來的包裹,然後再等他電話指示將包裹送去那裡和交給什麼人。」

「陳經理的全名?」

「我不知道,我沒有看過他,他都用電話交辦情事。」

「你不知道?」偵查員拉高語氣,「是誰應徵你進公司?」

「一個叫阿華的男子。但他不是陳經理,聲音完全不一樣。」

「你做什麼工作?做多久?薪水多少?」

「我是送貨員,工作快滿一年。」小方說:「工作是聽陳經理指示,將大陸或其他國家寄來的包裹送到指定地點。薪水每月4萬元。」

「天天有包裹?」

「沒有,一星期大約兩次。」

「所以,你是每星期出門送貨兩次,月領4萬元?」

「是。」

偵查員臉上出現不可置信的神情,偵訊後將小方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也問小方相同的內容。毒品經快速篩檢結果是安非他命,不是一級毒品海洛因,檢察官因此命小方10萬元交保。

小方交保後走出地檢署,看到父母忍不住紅了眼眶。



接下來的兩個月,小方如同行屍走肉,除了到地檢署開庭接受檢察官調查,其他時間皆足不出戶,獨自發呆,做什麼都提不起勁。還好有爸媽和兄姐的支持,大家都相信他的清白,要他好好應付官司,待官司結束再重新開始。

第三個月,小方接到地檢署的起訴書。他這輩子第一次看到起訴書,起訴理由指他是簽收跳繩包裹及遞送包裹的人,工作一年竟不知道陳經理是誰,顯然是卸責之詞;他的工作內容輕鬆月薪卻有4萬元,明顯與工作內容不相當,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將他依運送毒品罪嫌起訴,移送法院審理。

小方看完起訴書如五雷轟頂,情緒失控,大吼大叫:「檢察官瞎了眼,為什麼冤枉我這樣的好人?我真的沒有見過陳經理,為什麼檢察官不相信?為什麼、為什麼?」

「要不要請律師?」方媽媽問。檢察官偵辦期間,方爸爸曾經去找律師諮詢,得知一個審級(含檢察官偵辦)律師費從5萬元到7萬元起跳,小方認為太貴,堅持不聘律師辯護。

「不要,我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小方想了很久再次拒絕,「我最近看六法全書,我知道去法院要怎麼主張自己的清白。」

法院審理半年後宣判:「依運送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方仲昆2年8月徒刑。」

小方徹底被擊跨,不言不語,茶不思飯不想幾近絕食。方爸爸決定聘請女律師許麗欣為小方辯護,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許麗欣詳讀起訴書和判決書,心想:「案情不複雜,困難的是如何證明小方無辜,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毒販利用運送毒品。」

「目前所有的證據都對你不利。」許麗欣與小方研究案情,「你除了說不知道陳經理是誰,不知道包裹內容,不知道送交包裹給誰的三不說法,還有其他可以證明你不知情的說法?」

小方低頭緊閉雙眼,搔頭抓額,想了好久嘆口氣:「沒有。我真的不知道。」

「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光是看證據,我也認為你有運送毒品。」

「連你也不相信我?」

「誰說律師就要相信當事人,律師只能盡力維護當事人法律上的權益,如果你真的走私或運送毒品,我只能盡力替你爭取減輕刑度。」許麗欣再進逼:「你要誠實告訴我,你是不是運送毒品?」

「碰!」小方抓狂搥桌頓足,大吼:「我沒有!」他怒目圓睜,血脈賁張:「你們為什麼都不相信我,為什麼,為什麼都說我是壞人,只有小馬肯相信我!」方爸爸趕緊抱住小方,怕他砸了律師事務所。

「小馬?」許麗欣追問:「小馬是誰?」

「小馬是我兒子的同事。」方爸爸說:「他們一起工作,案發前兩個月,小馬騎車摔倒受傷,傷癒後就離職。」

「他為什麼離職?」

「我也不知道。」



高等法院開庭,律師許麗欣聲請證人「小馬」馬道遠作證。

「馬先生。」法官問:「請說明你是不是與被告方仲昆一起工作,工作時間以及工作內容?」

「我與小方在閃電資訊科技公司工作大約一年,我比他早到公司兩個月。」小馬站在證人席回答,「業務是聽陳經理的指示,將從台灣各城市或世界各地,大部分是東南亞和大陸,偶爾有美國寄來包裹送到他指定的地方。」

「包裹內容是什麼?送給誰?」

「我不知道包裹裡面裝什麼,陳經理從來沒有說,只知道包裹不重。」小馬回想,「有一次我問阿華,他說是電腦用的晶片,所以不重但是很重要。」小馬說:「陳經理都叫我送去便利超商門口或公園門口,不然就是車站或捷運站,交給戴全罩式安全帽騎機車的男子,或戴棒球帽、戴口罩的男子,每次都不同人,我不知道他們是誰,沒看過他們的臉。」

「阿華是誰?」

「阿華是應徵我到公司的人,之後就沒有看過他,直到他來面試小方,我才第二次看到他。」

「你不覺得奇怪嗎?你為什麼離職?」

「我是覺得怪怪的,但是工作輕鬆,薪水也不錯就沒有多問。後來我受傷在家休養時與我父親閒聊,他覺得我面試錄取到公司工作後卻沒見過公司主管,送貨方式也很奇怪,又看到報紙有毒販利用無知學生運毒的報導,認為這個公司怪怪的,擔心我被人利用,堅持要我離職。」

「庭上,從馬先生的證詞,可以發現他在公司的工作方式與被告方仲昆的說法一致,證明方仲昆沒有說謊。」她出示一疊照片,「加上我們調閱便利超商九個月前的監視器畫面,拍到馬先生到門口遞交包裹給一位戴全罩式安全帽的男子,過程與他所說的吻合,該男子拿了包裹就走,雙方沒有交談,從這些過程來看,馬先生和方仲昆的說法顯然可信。」

「另外,就本案而言,跳繩包裹從大陸空運寄到台灣,接下來是警員假扮的快遞送貨到閃電資訊科技公司交給方仲昆簽收。方仲昆只是簽收,尚未轉送包裹。所以運送包裹的是警察,不是方仲昆。方仲昆沒有觸犯運送毒品罪。」許麗欣強調:「檢察官和警方無法證明之前轉送的包裹是不是毒品,這次方仲昆也沒有運送毒品,方仲昆無罪。」

四個月後第二次宣判日來臨,方仲昆站在法庭聆判。

法官宣判:「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方仲昆運送毒品,判決無罪!」方仲昆走出法院仰望天空,藍天白雲,長空萬里,他感動得淚流滿面。

小啟:閱讀本版後,有任何心得想法或建議,歡迎來信。請寄newsmaster@merit-time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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