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位於台北市精華路段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二月被最高法院判定為國有財產,應返還國家,為此,救國團已搬離近五十年的家,轉往租賃的新辦公室,二十一日將舉行喬遷典禮。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說:「很不捨,也委屈,政府打壓救國團的做法,是在分裂社會,製造仇恨。」
黨產會年底前要確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旦被認定是「不當黨產」,救國團各地的土地、建物和財產恐將不保。
葛永光說,救國團很多山莊、活動中心是跟政府租借的,從某個角度看,是在幫政府管理這些場所。
「蔡政府沒有一套青年政策」,葛永光說,救國團提供青年辦活動、住宿的山莊、活動中心和學苑,將來都要收回去轉型為旅館;政治人物只想「討好」年輕人,卻不想「教育」年輕人。
葛永光說,救國團在民國四十一年成立時,是由行政院籌組,隸屬於國防部,最多認定救國團是政府組織,但絕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後來慢慢轉型成民間組織。
他說,救國團的組織、人事、財務,從未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根據不當黨產條例,不能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救國團是國家的救國團,不屬於任何政治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