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網紅大多是時尚、美妝達人,他們一開始出於分享的欲望,把心得記錄在自己的部落格,追隨者愈來愈多,直到主流品牌也不能忽視的地步,但這個現象也只是近十年的事。
根據《費加洛女士》雜誌,時裝業者十年前才漸漸注意到部落客的影響力,開始開放少數部落客入場看秀。例如設計師約翰加里亞諾於二○○八年邀請部落客蓋文森(Tavi Gevinson)欣賞新裝發表會。
同年,設計師馬克雅可布以知名時尚部落客布萊恩波伊(Bryanboy)為名推出一款新包;隔年,時裝品牌Dolce & Gabbana邀請布萊恩波伊和杜黑(Garance Doré)等部落客坐前排看秀。自此,部落客很快地成為時裝品牌活動常客,影響力與時尚雜誌編輯、記者平起平坐。
不夢想當個拜金女
法國網紅大受歡迎
杜黑是法國網紅的典型例子。她本是插畫家和攝影師,也自創商品,工作之餘經營部落格;她在部落格分享工作中發現的有趣東西,大受歡迎。杜黑現在同時經營網站和一間創意工作室,部落格也接受廣告連結。
她的部落格「My Own Business─Atelier Doré」有法語和英語兩種,Instagram則吸引逾七十一萬名粉絲。她說自己「並不夢想成為記者,或作家,或模特兒,或電視主持人,更不夢想當個拜金女,部落格才是我真正的夢」。
她坦承喜歡自己的商業模式,部落客的出發點都是喜歡某種東西,以此為原點,與其他人一起把各種想法擴大,還能創造就業,體驗工作帶來的喜悅與艱辛;她不求富,但也不會虛偽地跟錢作對。
另一個成功的例子是奧提耶(Betty Autier),她的「貝蒂的部落格」(Le Blog de Betty)每日更新,專門介紹時尚、彩妝和旅遊,且有法、英、西、葡四種語言;她的臉書粉絲頁有六十四萬三千名粉絲,推特帳號有近十三萬名追隨者,Instagram更有八十八萬人追蹤。
這些網紅儼然已成為一個品牌,他們的意見總有人願意買單、時常受邀參加時裝秀、接受免費產品和禮物,有機會免費旅遊,還可以近距離接觸明星,甚至自己變成明星。
他們的世界看似令人羨慕,但每天花時間:挑選穿搭、化妝、拍照、後製照片、撰文、上傳,還要與粉絲互動,親自回答問題;此外,還有電子郵件或私訊需要一一回覆,網站也得時時更新,連度假也無法徹底放鬆休息。
有趣敘事結合獨到美感
部落客月入三三六K
網紅們的收入來源包括依瀏覽人次計算的網站廣告費、替贊助商撰寫推薦產品文章,與張貼依點閱數或商品售出量抽成的網站連結。有創意才有流量,有流量才有廣告,有廣告才有收入,網紅必須有獨到的眼光美感以及有趣的敘事風格,與其他人做出區別。
時尚媒體《女裝日報》二○一四年報導,極少數受歡迎的部落客年收入可達上百萬美元,但他們的收入來源通常不只一個管道,還有其它衍生副業。
現年三十三歲的奧提耶曾向《Paulette》雜誌坦承,部落格每月替她賺得一萬歐元,還有其它收入,每年總共可賺進三十萬到五十萬歐元。
出身素人的部落客引領幾年潮流後,專業媒體也學會經營官網和社群;自詡為「達人」的部落客愈來愈多、競爭愈來愈激烈,除了極少數已經出名並有穩定合作對象的部落客外,新人很難在一片資訊氾濫的汪洋中冒出頭。
況且,消費者之所以信賴部落客,是因為部落客是「自己人」,同為普通消費者,基於興趣無償分享自己的經驗;一旦部落客接受廠商贈品、收受贊助,他們的文章就等於是廣告,選材與推薦的公正性都難免被打上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