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過程中,屢屢出現對立衝突的局面。政府居於軍公教的雇主身分,所扮演的角色不只尷尬;而且自始就出現認知不清的問題,最近考試院銓敘部的表現,更令人錯愕不已。
銓敘部十六日向考試院會報告「公務人員退撫舊制年資應計退撫經費精算」指出,若現行年金制度的給付條件維持不變,未來三十年內政府要支出一點六二兆元;又說優存利息則須支付到民國一百七十六年,將造成財政負擔。
這些數字不只讓銓敘部露出不專業的馬腳,更令人懷疑是故意用誇張數字危言聳聽,誤導民眾的政治語言。
眾所周知,十八趴的公教人員保險優惠存款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底就已退場,以初任公務人員平均年齡約為二十八歲至三十歲計算,最後一個適用的公務員必須在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前到任,現在的年齡已超過四十九歲。就算以極稀的案例(假設他是英才,大學畢業二十二歲就考上公務員)來算,今年也四十五歲了;民國一二六年退休才能領。照銓敘部的算法,最後一位有資格領取十八趴的公務員可領到民國一百七十六年,不就代表他要長命到一百一十五歲還在領,任何人都認為絕對不可能。
豈料銓敘部竟然說,假設該公務員十八歲就當公務員,一直領到一百一十五歲,如果真有此人,銓敘部又是負責公務員銓敘的單位,何不查查公務員名冊資料,讓國人知道確實有這種公務員存在。就算這一位極端長命的公務員領到十八趴,一年也只萬把塊而已。哪來構成財政負擔,竟讓銓敘部用這種極端數字誤導民眾,加深對公務員的誤會。
至於說「給付條件維持不變,未來三十年內政府要支出一點六二兆元」,也是外行的說法。因為以三十年平均分攤,政府作為公務人員的雇主法定義務的負擔一年五百多億元,占一○六年度的中央及地方政府總支出將近二點九兆元的百分之二都不到。再和前年的稅收超過二點一兆元,去年更超過二點二兆元相比,怎會負擔沉重。銓敘部應反躬自省自己的責任;若是能把將近四兆元的年金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提高,只要百分之一就可增加收入四百億元,豈不更皆大歡喜。
銓敘部難道不知道國防一年花費三千億元且絕大多數付給外國,對台灣經濟毫無助益。政府到處放煙火,蚊子館更浪費了幾百億元,是否更迫切需要檢討。再者政府負擔的退撫支出,全部都會花在公務員退休後的消費上,對經濟的效益是否也應計算?銓敘部何妨請教國發會,看看砍了五百億對經濟的衝擊有多大?
上述對銓敘部「數據面」的質疑,並沒有反對砍十八趴的意思,也不是對每年五百多億的退撫支出無感;而是希望銓敘部體認到自己做為公務員的雇主,應該有謙卑的態度,充實財經的專業,用科學的數字,講客觀的真話,爭取公務員共體時艱的支持。
而銓敘部竟玩弄這種數字遊戲,又混淆了本身在憲政架構下的角色,重複犯了負責年金改革的政務委員「公親變事主」的錯誤,不只誤導民眾,傷害公務人員的尊嚴,已經失去軍警和公務人員對銓敘部的信任,只是讓年金改革增加障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