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在一個強力建構的「後現代處境/夢魘」,文學的呈現是多元交響與眾聲喧譁(heteroglossia),以致於文學愈來愈難以被定義;但是,我們仍寫∕讀類似文學的作品,在品味低落而文學暴力橫行的年代。
紅塵俗世使人感到繁瑣,心靈在生活中摩擦、萎縮,我們失去感覺,只想遠遠的逃離,僅僅希望暫時停止一切的生命體驗──感動的思索與閱讀或許能夠提供生存的能量。如果世界是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筆下般的糾葛:「他要讓她知道在書頁的背後空無一物:世界僅以造作、偽裝、誤解和虛言的方式存在。」或許世界果真如此的存在與運轉,我們除了閱讀八卦的碎語,除了販賣眼淚的第三世界書寫模式,我們應當保養靈敏的感官,感受哀愁。
文學創作是生命的實踐,為人生獻策;透過文學的反省,探視生命的孤獨與空虛,召回迷失的心靈,體現人的存在價值,進而深入存在的本質;然而,文學不是在文字中戲弄人生,而是強調人的尊嚴。
文學創作是精神勞務,能夠對社會產生廣泛的影響與效果。這樣的影響與效果,來自於作者的內在心靈與稟性;因此,人品與文品的對應關係,一直是文學評論的重要方式,也能對社會產生影響與風氣。這樣的自我要求,實則是一種文學與人生的情調,在亢奮世界中以文學見證,提供生命動力,綿綿無窮。並且能以一心獨有之感觸,體驗現實,參與介入,徘徊在廣張的外在世界與深切的內蘊心理,在抽象與具象中來回逡巡。
文學作品,常常承載人生所無法承受的愛與死、生存與幻滅、悸動與焦慮、困乏與仰望,卻又要鯨吞生存的錯綜性和複雜性──文學是在藉以還原人生,持續人生。
所以,文學不能低賤成附庸般的唱和,不能畫界自清於人文精神,文學要堅持保有維護生命的尊嚴,對廣大的社會提出關懷,以鑼鼓喧囂的筆法,超越地域的侷限,秉持文學的「在野性格」,替巍巍文學營造生命的鷹架,而能夠深化問題,廣化範疇,恆化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