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云真台北報導】針對環保署及台電二月向法院提出「電磁波無害」一說,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率各地方自救會昨日到環保署嚴詞抗議,除了要求立即更正,也要台電全面改善變電所附近的電磁輻射值至合格標準兩毫高斯以下,否則不排除集體提告;對此,環保署則回應是誤會。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連同新店萬隆、彰化田尾、霧峰甲寅村和泰山等地的地方自救會長,到環保署抗議陳情;陳椒華表示,今年二月彰化田尾反高壓電塔自救會向法院提告,台電不當設置高壓電塔,其中環保署及台電向法院提出的資料中,提到「電磁波無害」並非事實。
陳椒華強調,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證實電磁輻射為「可能致癌物」,依據流行病學研究也發現,每天長期暴露在三到四毫高斯的磁場環境,會增加兒童白血病風險;到場抗議的萬隆反高壓電塔變電所自救會長余何蓓就痛心的表示,她的孩子就罹患白血病,她說,萬隆有處台電設置的高壓變電所附近,曾檢測出八百多毫高斯,附近十戶居民在三十年內已有七人不到四十歲罹癌。
陳椒華要求環保署應立即更正「電磁波無害」的說詞,並要求台電全面改善變電所附近的電磁波輻射值,至少到合格範圍,才能讓周遭的居民住的安心;環保署代表出面說明,這當中有誤會,也表示環保署人員還未被傳訊,僅提供檢測資料數據供法院參考,更沒有電磁波無害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