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債 他要還 |2009.02.09 語音朗讀 130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屏東訊】夫妻不是離了婚,財務就可「分家」。陳姓男子半年前因太太花錢無度,兩人時常爭吵而簽字離婚,但日前被一家資產公司,代位起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請求,要求陳男代為償還前妻現金卡卡債十二萬元。屏東地院法官表示,雖然民法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規定,但實務第一次有資產管理公司向已離婚一方追討債務,顯見經濟實在太不景氣,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被民眾積欠債務太多,催討無門,不得不想盡方法催討。法官叮嚀,在辦理離婚時,寫下「放棄追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文字,可避免離婚後還要負擔另一半積欠債務。 前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下一篇文章 壽山封園 千人彩繪 熱門新聞 01白袍計畫2024.04.1902【時光重逢】 玉蘭花的香氣2024.04.1903政院人事長蘇俊榮 讚歎佛光山弘法國際化2024.04.1904截肢足球員 單腳踢出一片天2024.04.1905【院線片】《日安,朵朵》 創傷療癒 思索孤獨的人生課題2024.04.2006【悅讀人生】懷念故友2024.04.1907【影中人生】《周處除三害》 所有教養要從小做起2024.04.2008【小品人間】 後路2024.04.1909佛光青年閱讀研討會 遨遊華嚴世界2024.04.2010紐國北島佛光山慶佛誕 多元宗教齊聲祝禱和平2024.04.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新北環狀線移位嚴重 修復需1年60萬人買TPASS月票 基北北桃占8成金門綠石槽 展現自然生機林鐵栩悅號 5/24起航花蓮餘震4建物倒塌 拚2周拆除花蓮豪雨土石流 鐵公路都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