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上周「編者的話.不疑不懼便無遺憾」一文,內心甚覺慚愧,今日為文說出以往過錯。
我在九年國教實施之初,擔任英語科專任老師,昔時補習風氣甚盛,英、數、理化科目老師,個個都私下收受學生補習,收入豐厚,但老師每於考試階段時,和學生暗通款曲,洩漏考題,或是猜題之類,無所不用其極。
教書期間對這種失去師道尊嚴,只重知識的灌輸、不重品德行為的教化,深覺不恥。因此,每於召開教學研討會時,提出對補習之事不敢苟同,並舉出教育法令,有補習行為者,應受記過處分。由是引起其他老師反感,暗自向校長訴說我的教學不良,家長反應要他的孩子轉班。
校長因此傳我問話,說出家長反應之事,我理直氣壯的說:「家長看我教學了嗎?請校長到我班上看我教學,好嗎?如果不適合教英語,請排別的科目吧!」
當時年輕氣盛,一言既出,無法收回,校長也確實如我所願,令教務處另行排課,新學期開始全部為「公民與道德」課。這樣公民與道德的規範,我苦口婆心教了幾十年,直到退休。
從電視上政論名嘴,所道破的貪污枉法,投機取巧行為,不勝枚舉,這種敗壞社會道德風氣,教育有責,殷切期望今日為人師者,能因人因時,適切教化,無有遺憾者也!──羅東‧普晃